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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遊戲14年卻連「HP血條」都不懂!美國名校雙碩士工程師爭復職敗訴

    2025-12-30 12:52 / 作者 陳怡穎
    工程師任職遊戲公司14年,卻連HP血條都不懂遭解雇。示意圖。圖片取於pexels
    一名具美國名校雙碩士學歷的廖姓工程師,返台在國內某知名遊戲開發商任職近14年,負責遊戲專案前、後端工作。公司因其長期績效未達標、工作效率與溝通成本偏高,並在啟動員工績效提升計畫(PIP)仍未改善後,於2024年5月6日預告、同年5月31日將他資遣。廖男不服,提告爭取復職及薪資與退休金提繳,一、二審法院均認定公司解僱符合《勞基法》「不能勝任工作」及「最後手段性」原則,駁回其請求,全案仍可再上訴。

    判決指出,廖男畢業於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水牛城分校,具電腦科學碩士、語言學碩士雙學位,自2010年10月1日起任職期間每月薪資42950元,公司並按月提繳其勞工退休金2634元。公司主張,招募工程師時未區分前端或後端,工程師應具備前後端能力;公司自2019年起逐步推行「前後端共寫」開發模式,以降低溝通成本、縮短開發時程並減少錯誤,上線專案工程師皆需能自行以Unity等工具完成測試與開發。

    公司指出,廖男對前端相關工作長期抗拒,包含不願自行進行Unity測試,改由企劃等人協助,造成專案進度受影響;同時在多次績效考核中被指出未能主動回報進度、功能檢定需他人配合、解決方案不符專案需求等問題。公司在2024年1月4日啟動為期3個月的PIP計畫,安排廖男投入新專案並由主管幾乎每週檢視進度、提供學習建議,但3次定期檢核評分均未達80分門檻,廖男自評完成度亦僅34%,仍未達計畫合格標準。

    案件審理期間,廖男直屬主管出庭作證表示,廖男雖能完成部分工作項目,但因平時不玩遊戲,對遊戲認知與基本術語理解薄弱,溝通成本極高;例如他就不懂遊戲角色血量的「HP值」含意,導致企劃與團隊需花大量時間反覆說明,且須緊盯進度、提供學習建議仍無法改善,工作效率反而下滑。

    廖男則主張,公司以年紀漸長、不善交際等理由挑剔,把他從長期後端工作調動至前端工作卻未提供足夠教育訓練,還在2024年1月12日以未完成交辦工作、未即時回報造成營運缺失為由,記小過1次並扣薪6,000元,形塑他不能勝任工作的假象;另外,公司曾提出「從優資遣或退休」與「轉型前端Unity開發人員再評核」等方案,卻仍迅速資遣,解僱不具最後手段性。

    不過,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與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均認定,公司推動前後端共寫屬經營調整,且廖男受聘時即具前、後端相關能力與經驗,公司亦已提供相當改進機會並啟動PIP等保護勞工手段,仍無法改善其工作狀況,符合《勞基法》第11條第5款所稱「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及解僱「最後手段性」要求,因此駁回廖男請求。二審並判決上訴駁回、訴訟費用由廖男負擔,判決日期為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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