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收養子女難平權 同志團體擬申請釋憲

    2021-10-29 17:27 / 作者 徐筱嵐

    儘管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已逾2年,但同志收養權受限於專法規定,「只能收養配偶親生子女」,讓同志家庭不得不提起訴訟。協助打官司的彩虹平權大平台今(10月29日)表示,其中一案的抗告審法官有意聲請大法官解釋,盼能儘快釋憲還權,並修法讓同志家庭及孩子獲得完整保障。




    圖片
    台灣是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但同志家庭所面臨的問題,仍尚待修法解決。(圖片來源/翻攝自總統蔡英文臉書)




    立法院於2019年5月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簡稱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不過,專法第20條規定,「第二條關係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嚴重影響到同志收養家庭的權益,彩虹平權大平台與其他團體於今年4月協助三個同志收養家庭向各地法院提起訴訟。



    彩虹平權大平台、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與律師團今舉行「愛為何總要釋憲 收養子女難平權」記者會說明三案的訴訟進度。彩虹平權大平台執行長呂欣潔表示,目前有2案已被法院駁回,其中1案,法官認同專法對收養限制的規定違憲,有意聲請大法官解釋。



    律師翁國彥指出,目前進行中案件的抗告審法官都認為專法有多處牴觸憲法,呼籲3個案件法院都可以踏出勇敢的一步,「就算不能裁定准予收養,也可以裁定停止訴訟,聲請大法官釋憲」。若法院都駁回當事人收養的請求,將協助當事人聲請釋憲。



    翁國彥強調,專法第20條限制同性配偶只能收養配偶的「親生子女」,導致已婚同志無法一起收養無血緣子女(包含共同收養、接續收養),不僅違反憲法上的平等權、家庭權與收養自由,也已違反兒童權利公約,期待大法官可以針對同婚專法的相關規定,依據兒童最佳利益作出解釋。



    勵馨基金會秘書長黎璿萍補充,雖然只有3組同志收養家庭在訴訟中,與此同時,還有6組同性伴侶在收養程序中,有700多位同志諮詢過無血緣收養的問題。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盡速修法開放同志配偶共同收養無血緣的孩子,弭補這塊立法缺憾,還給同志家庭及孩子完整保障。



    推動修法的立委范雲表示,根據行政院性平處的民調,有超過七成的民眾同意同志伴侶應該要可以收養,且認為同志伴侶可以把孩子教育好。她在去年針對同志共同收養提出專法修正草案,目前法案已一讀通過,希望法務部下個會期就把行政院的對案儘速送審。




    徐筱嵐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