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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攬外籍高階人才 國發會再添4誘因

    2021-10-25 18:40 / 作者 徐筱嵐

    為了填補產業所需人才及技術缺口,國發會再度修訂外國人才專法,祭出4誘因,包含放寬專業人才認定、租稅優惠年限延長至5年、爭取優秀外國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等,鬆綁申請永居規定等,並於今(10月25日)起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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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積極為攬才推動誘因,盼能吸引更多國際高階人才來台。(圖片來源/翻攝自國家發展委員會官網)




    為了吸引國際高階人才來台,國發會積極推動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攬才專法)於2018年2月8日正式實施,其中包含就業金卡的發放,依據國發會的統計,截至今年9月底為止,有效就業金卡為3,225人次。



    不過,攬才的人數目前僅4千餘名,國發會從去年開始,協同相關部會,積極研擬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的修正案,於今年6月中旬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自今日起正式實施。



    國發會今傍晚發新聞稿說明四項誘因,首先,增加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認定的彈性,現行規定科技、經濟、教育、文化藝術、體育等領域之外,新增國防領域,以網羅全球的新型態產業及跨領域優秀人才。



    其次,爭取優秀外國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放寬教育部公告全球前五百大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得免除2年工作經驗,而外國人取得國內外大學碩士以上學位,或教育部公告世界頂尖大學學士以上學位者,受聘僱在台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無須具備一定期間工作經驗。



    接著,鬆綁外籍人士申請永久居留的規定,原本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在台連續期間為5年,修法後縮短為3年,且在台取得博士學位者,可再折抵1年。



    最後,優化租稅優惠及社會保障措施,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租稅優惠適用年限由3年延長為5年;免除屬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的外國特定專業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及依親親屬的健保納保6個月等待期。



    國發會強調,已協同相關部會訂定或修正相關法規、行政規則及配套措施,讓外國專業人才及其依親親屬能儘速適用本法各項修正,同時,留用更多全球關鍵人才,以因應產業的質變、轉型及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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