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黃姓男騎士日前騎機車行經台中車站附近某處路口,遭行車紀錄器拍下,騎士伸手碰觸路旁休旅車正開啟的車門後,自行「假摔」。事後黃姓騎士向休旅車車主索賠新台幣3600元得手,經警方認定涉詐欺罪依法送辦。
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台中地區卻不平靜,7月2日在台中北區發生一名男機車騎士,製造假車禍「碰瓷」自摔,事後向開車門上下車駕駛索賠的「詭異案件」,未料16日在台中車站附近,又有一名男騎士以近乎相同的摔法製造假車禍,但這次卻被後方車輛行車紀錄器拍下完整過程,並將影片上傳臉書粉絲團「記者爆料網」曝光。
由於該影片廣傳,在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的努力下,聯繫上休旅車巫姓車主後,經警方反覆勸說巫男,擔心機車騎士日後以同樣手法,詐騙其他民眾,巫男遂坦承,當時45歲黃姓機車騎士在自摔後以「眼鏡壞掉」為由,向他索討3600元,他為息事寧人付錢了事,最終黃姓騎士遭警方依法送辦。然而,早前在台中市北區雙十路的自摔案件,經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調查後,遺憾查無被害人,警方未將涉案的機車騎士法辦。
不少網友聞訊後留言稱,「感覺目前狀況,沒事少出門比較好」、「這行為很惡劣,出門在外大家還是要注意」、「最近陸續發生一些一樣的詐騙手法,幕後可能有不法集團在教導!連姿勢也一樣。」、「這種舉證困難而且汽車違停居多,機車也可以說勾到衣服導致摔車,難有機車汽車撞擊痕跡。就算有行車記錄器車子未發動也不會拍,角度也很難拍,所以多半汽車駕駛避免麻煩,認賠幾千幾百元維修醫療費離開」等語。
對此,台中市警方呼籲,假車禍詐財分子常利用現代人趕時間、不願花時間處理瑣事等心態,以路邊埋伏突然衝出、騎乘機車碰觸車門自摔等各式詐騙花招,向無辜民眾詐取小額賠償。許多被害人常因賠償金額低等因素,選擇私下和解了事,反而增長詐騙分子氣燄,導致更多民眾受害。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全民應打破沈默,遭遇假車禍詐財情形立刻報警,讓不法之徒無所遁形,如此才能真正遏止案件發生,減少不特定用路人可能遭受的法益侵害,提升用路暨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