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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衝保鮮膜!師「五五酷刑」班規罰學生 校方4年後才知情

    2021-05-14 14:36 / 作者 吳亭頤

    新北市某高中老師以「五五酷刑」班規懲處學生,引發軒然大波,包括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衝破保鮮膜等計有55條,已涉侵害學生人格權、學習權等,監察院審查此案,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高中老師「五五酷刑」班規懲處學生



    監察委員葉大華表示,新北市某高中老師從105年開始施行「五五酷刑」班規,實施對象涉及4個班級、129名學生,確實執行過之班規罰則達十餘項。



    「五五酷刑」班規,「五五」係指其內容計有55條,「酷刑」係指未繳交作業時的罰則或規訓行為效果,包括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午餐時間在電梯前鞠躬喊歡迎光臨及扣國文總平均2分等。




    圖片
    監委葉大華。(圖片來源/翻攝)




    涉及人格權、體罰、公然侮辱



    葉大華指出,雖然該師初衷是為了增加趣味以提升學生遵守繳交作業之意願,但經查總計有24條班規(44%)涉及人格權、5條班規涉及學習權、4條班規涉及體罰、2條班規涉及財產權之侵害,部份條文則有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



    該班規多項處罰方式也涉及公然侮辱人格尊嚴,尤以令學生於眾人面前出糗、遭嘲諷之綜藝節目整人手法為最,明顯已有複製歧視與偏見等反教育之實,實施手段產生之效果也與教育目的之間不符比例原則,已涉有不當管教。



    監察院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據監察院糾正案文,109年8月24日該高中接獲該校教師訂定之班規疑涉體罰或霸凌學生之不當管教陳情,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應於5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且調查時應組成有外部專業人員參與的調查小組,然該校卻遲至同年9月28日才依據新北市教育局公文啟動調查,且只以教職員3人組成調查小組完成調查報告,均已違反教師法及其授權辦法之規定。





    該高中之調查報告,部分教師對於五五酷刑班規事件之看法持「不當管教應該要有執行才算」、「裡面的罰則不是老師寫的,是學生訂的」、「學生並沒有覺得受害,且並非所有條文都執行」等意見,故未認定該師有不當管教或違法處罰學生行為,不僅忽略學生負面意見,也將事件簡化為溝通不良。



    葉大華說進一步表示,經調查五五酷刑班規一案恐係冰山一角。而五五酷刑班規施行已行之有年且有公開處罰,然該校直到新生家長對外投訴才知情,顯示該校對於學生在校的學習情況欠缺掌握,不利保護學生。



    此案經監察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於13日審查,通過糾正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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