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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日興|為何山難「使用者付費」始終不能付諸執行?(上)

    2021-05-13 17:46 / 作者 吳亭頤

    每次只要有山域事故的新聞,輿論必定要做兩件事:第一是指責登山者浪費搜救的社會資源,尤其是直升機;第二是感謝搜救人員的辛苦。而每一次新聞底下的討論留言,必定都會出現他們應該要「使用者付費」這樣的意見。但是很奇怪,既然輿論有高度共識,為什麼使用者付費這件事始終不能付諸執行? 



    要解答這問題,我們不妨先來看救護車被濫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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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何山難使用者付費始終不能付諸執行?(示意圖/Pixabay)




    去年,因為全球新冠疫情延燒,國際旅遊全面停擺。但從五月開始,台灣的國內旅遊解禁,悶了三四個月的民眾都出來透氣,一向是度小月的國內旅遊產業,忽然變成炙手可熱的當紅炸子雞。聰明的國旅業者把腦筋動到登山路線,把它當成新天地來炒作。而當時爆紅的景點之一,就是位於宜蘭礁溪五峰旗瀑布區上方的聖母山莊,業者訴求的行銷字眼是「抹茶山」。 



    抹茶山是要去看堆積如山的日本抹茶嗎?唉呦,不是。宜蘭礁溪一帶的雪山山脈尾稜,因為風勢強勁,樹木生長狀況不佳,所以稜線頂上周邊都遍生芒草,那淺綠顏色看似抹茶,於是就有了這唯美名稱。芒草本身是不甚稀奇,當地最特殊就是有熱心山友興建維護的一間聖母山莊房舍,還有一座水泥眺望台,那中央立著一個耶穌像。你說它美不美,嗯,每個地方在天氣與光線適合的時候,多少是會帶給大家一些感動啦! 



    單憑「抹茶山」這個有點詐騙嫌疑的名稱,就能載來一輛又一輛遊覽車的觀光客。但糟糕的是,這條通往聖母山莊的路徑,全程來回是十二公里,還附帶爬升八百公尺。以體能需求來說,那八百公尺爬升,等效是要額外行走二十六公里!試問一般的觀光客有多少人可一天行走三十八公里? 



    這種低價遊覽車觀光團,通常是一個司機搭配一個導遊。在等效三十八公里的路程上,一個導遊要服務四十多個客戶,她很快就知道自己無法照顧好每一個人。但是這種旅遊團的利潤實在太低,於是她決定跟團員這樣說:「如果你走不動就打119請消防來載你。」 



    她很壞嗎?是有點,但是唯一能通過路障開進這條產業道路的,就只有救護車啊!所以「成本外部化」給政府去負擔,是她眼前最直覺的解決方案。為了錢,她沒有選擇。 



    那陣子,礁溪消防單位接到了一大堆民眾求救,但他們的需求卻都只是想要及時回到遊覽車上,以繼續晚餐的行程。礁溪的消防弟兄氣炸了,直接到各大登山臉書社團要求山友主持公道。 



    其實,會浪費搜救社會資源的,不只有登山者,也有被騙來登山的觀光客。我們究竟要怎麼區分登山者與觀光客?這些亂叫救護車的,可能是你身邊的任何人,也包含你認識的朋友啊! 



    「那我們這樣規定,所有來玩的,都要負擔救護車費用!」

    「好,但有兩個問題,第一,怎麼定義『來玩的』,來工作的人呢?住在附近的人呢?來探親順便在附近走走的人呢?第二,這樣是說有錢的人都可以掏皮夾出來,把救護車當成是特權小黃嗎?」

    「我不是這意思。嗯,那我們就給救護車定一個天價金額啊!至於怎麼區分誰是來玩的,我不管,政府要解決。」 



    大家沒有考慮到的問題是,法律沒辦法一刀二分判斷誰是「來玩的」,推給別人做很簡單,自己去做就會知道很多情況無法明確區隔。而如果要求救護車全面收費,那最後必定有一些真正需要的人不敢講,最糟糕的就是造成偏遠地區弱勢居民真實的醫護需求被壓抑。 



    救護車濫用的問題還不只如此。其實最常叫救護車,而導致無效運送的人,是交通警察。即使是很小的擦撞事故,他都很堅持要幫你叫救護車,這樣萬一有人內出血一時之間看不出來,至少他自己不會有責任,被憤怒的家屬投訴或是爆料公審。他錯了嗎?我完全能理解他的行為,但這也確實會導致濫用。 



    就拿這例子來看,到底誰是真正的使用者?是被載去的人或是交通警察?而就算這是無效濫用,我們該怪罪交通警察或是逼他這樣做的社會氛圍?就像前面抹茶山的例子,我們該怪觀光客或是那個把客人丟包的導遊?我們要求使用者付費,真的能減少濫用嗎?到最後,會不會沒辦法減少濫用,卻反而傷害了醫護安全網路的原始善意? 



    現實是,救護車大概有超過一半的勤務都是無效的,所以我們確實也有法規來對付它的濫用問題,在某些狀況下,經過一套機制,政府可以要求救護車的使用者付費。 「那我們就比照處理救護車濫用的方式,要求使用到搜救資源的登山者付費。」 我也主張這樣做,但坦白說,還有很多難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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