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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新制/食品未取得「小綠人」標章禁加「健康」 最高開罰400萬

    2020-08-05 12:06 / 作者 李英婷

    為吸引民眾購買,坊間許多食品名稱都會冠上「健康」兩字,以標榜產品有益健康。不過,衛福部食藥署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若未取得「小綠人」標章的「健康食品」認證,一般食品品名不得標示「健康」兩字,違者最高可開罰400萬元。




     



    超市、超商貨架上,常可看到標榜健康油、健康醋、健康餅乾,甚至健康肉鬆的商品。食藥署指出,由於外界陸續反映一般食品品名標有「健康」兩字,容易誤導消費者對該食品有較健康的想像,且參加國外做法,有些國家對於相關品名會有所限制,因此決定調整。



    食藥署祭出新令,昨(8月4日)正式公告修正「食品及相關產品標示宣傳廣告涉及不實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認定準則」,規定2022年7月以後,除了經過查驗登記,並依法取得許可證的健康食品外,一般食品不得以「健康」字樣為品名,也不可與品名並排。但若是宣傳、廣告用語使用則不在此限。



    食藥署表示,原先預計此草案可於2022年1月1日實施,但業者認為需要緩衝期,因此延期至7月1日起執行,以產製日期為準。



    倘若市售食品未符合規定,即涉違反《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規定,處以新台幣4至400萬元罰鍰,包裝產品再依同法第52條,限期回收改正。



    食藥署也提醒民眾,若需辨別產品是否屬於經認證過的健康食品,可觀察標樁上是否印有小綠人標籤,或註明「健康食品」4個字。



     

    2022年7月若食品未有「小綠人」標誌,品名不得冠上「健康」兩字。(圖/食藥署官網)

    簡單了解「小綠人」

    市售「健康食品」通過衛福部公告項目與審核標準後,民眾即可於產品包裝上看到「小綠人」的健康食品標章,以確認產品經審查合格,並具有「保健」功效。簡言之,凡標示有衛福部核發的綠色橢圓形「小綠人」標章食品,就是經中央部會審查通過、法定認可的健康食品,未標示的產品一律視為一般食品。



    目前衛福部公告的保健功效共計13 項,分別是:(1)調節血脂功能、(2)免疫調節功能、(3)腸胃功能改善、(4)骨質保健功能、(5)牙齒保健、(6)調節血糖、(7)護肝 (化學性肝損傷)、(8)抗疲勞功能、(9)延緩衰老功能、(10)輔助調節血壓功能、(11)促進鐵吸收功能、(12)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功能,以及(13)不易形成體脂肪功能。另,魚油及紅麴健康食品規格標準則另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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