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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擴大紓困補助「1萬元」怎麼領? 「偷吃步」報你知

    2020-05-06 18:34 / 作者 李英婷

    行政院長蘇貞昌5月4日宣布擴大紓困對象,補助未加入社會保險的工作者1萬元,原本美事一樁,卻讓民眾前往申請時鎩羽而歸,引起民怨,也讓第一線公所人員面臨壓力,逼使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3度親上火線說明公式輕鬆領、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出面道歉。






    經各部會緊急協調後,1萬元急難紓困金於今(5月6日)正式上路,但一大早各地鄉鎮市區公所湧入排隊人潮,不滿的網友也灌爆蘇貞昌臉書,痛罵申請程序複雜。逼著行政院上午緊急開會研議簡化申請程序,並於下午宣布。

    行政院偕同衛福部、勞動部召開記者會釋疑。(圖/行政院提供)

    Q1:「有工作無加保者」申請1萬元紓困金應備文件?

    一、必備證件:身分證

    二、可備證件:以下四項文件若無法提供,可簽切結書;或勾選同意欄目,交由政府自行查察所需資料。



    1、原有工作,因疫情生計受影響證明文件。

    2、全戶人口存摺(或內頁影本),為了解1月至4月收入狀況。

    3、未具有其他社會保險身分。

    4、未領取其他政府紓困補助證明。

    申請紓困補助1萬元應備資料。(圖/行政院提供)

    Q2:沒有工作證明,怎麼辦?

    衛福部強調,工作證明「能帶就帶、不能帶就簽切結書」。衛福部提供一份簡要摘述範例本(如圖),已發文各地方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民眾可自行引用參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記者會表示,畢竟公務體系涉及「錢」的事務都得有些「依據」,因此若有工作證明文件即可檢附;若沒有或無法取得證明文件,只要到地方公所自行填寫、簡述工作受疫情衝擊而帶來的影響即可。陳時中說:「講得出來就可以了,政府都願意相信。」

     

    無法提供工作證明時,自行簡述工作狀況範本。(圖/行政院提供)

    Q3:備妥證明文件後,到現場怎麼填寫「申請書」?

    1、家庭成員及收入狀況:急難紓困金方案以「家戶互助」為基本精神,因此需檢附家戶狀況、備註欄位填寫配偶或小孩身分證即可,無須檢附戶籍資料。



    此部分留意,需要填寫是以「實際共同生活人口」為主,若老人家雖有兒女,但獨居或久未聯繫,可以無需填寫兒女資料,而家戶人數即為「1人」。



    2、家庭經濟狀況:各部會提出現金紓困方案多元,針對無加保的工作者分別有每人每月平均實際收入未達「當地區最低生活費1.5倍」,或「當地區最低生活費2倍」,若民眾搞不清楚自己分屬哪一狀況,無須勾選或填寫,可交由區公所自行判斷。



    此部分留意,檢附資料要求家庭所有成員的存摺或提供4月底前存摺狀況作證明。但,一時收集不全也不用緊張!可免檢附,勾選同意欄位後,交由政府幫忙查核。



    3、銀行帳戶:衛福部鼓勵申請者詳填帳戶資料,可以加速撥給;但若喜歡領取現金也可以不檢附帳戶,只要留下聯絡電話,公所會直接打電話通知領取。

     

    申請紓困補助到公所現場須填寫申請表。(圖/行政院提供)

    Q4:申請後,多久能拿到錢?

    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表示,民眾攜帶證件愈齊全,愈能加快審查速度。但若沒有帶齊資料也不用再跑一趟,只要現場簽「切結書」或由「政府幫忙查」即可。而多久可領到錢?一般行政程序約3至7天。因此,初估若檢附資料齊全,約3天可撥款;若交由政府勾稽資料,約需5天工作天;若申請案件過多,最慢7天內撥給。

    Q5:卡債民眾申請紓困補助卻遭銀行查扣怎麼辦?

    勞動部表示,已明文通知各銀行機構,補助金額不得作為抵押或扣押標的。勞動部紓困撥款方式有匯款或現金支票,經立委反映,了解有少數民眾的金融帳戶被查扣,勞動部已分別致電各銀行當地分局,並透過正式公文要求解扣、還予當事人。若未來還有相似情形,勞動部也願意協助。

    Q6:為何不直接通知這8萬人來申請即可?

    「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介於各地1.5倍至2倍(含)者,核發1萬元,據衛福部統計僅由8萬人符合資格。



    衛福部表示,8萬人是推估數字,且衛福部並沒有其他單位勾稽的個人聯絡資料,因此需要民眾自行提出申請。

    Q7:切結書若填寫不實,將有法律責任?

    衛福部強調,此次紓困辦理以簡化、便民為優先考慮,無法具備證明文件,民眾可以自述方式提供,政府相信民眾都是誠實的、也採取百分之百相信態度。但,若發現有不實狀況,讓公務人員做不實登載,除了追回領走的救助金,也將涉及民事及刑事責任。

    填寫切結書,個資不實將有法律責任。(圖/行政院提供)

    Q8:若有民眾不符合急難救助資格,未來責任由誰負責?

    行政院、衛福部強調,中央、地方一體。撥款後若在查核身分資料上有疑慮,絕對不會將責任推給第一線同仁。「我們是中央單位,可以做這樣的承諾。」

    Q9:為何中央及地方、縣市實施步調不一?

    據了解,衛福部早在3月17日就因疫情關係,發布公文給地方縣市及區公所,辦理因新冠肺炎疫情而受影響的民眾,可以申請「急難救助金」。不過,辦理這段時間,從各地方公所陸續回報反應,民眾前去申請時,不是發現條件過於嚴苛,就是很多民眾在補助邊緣,因此不斷向衛福部反映。



    而衛福部也上報行政院後,行政院就考慮擴大適用對象。蘇貞昌4月29日向總統蔡英文報告草案後,4月30日再與主計處、衛福部、農委會開會確認最終細節後就拍板,而5月4日由蘇貞昌親自召開記者會。



    同時,衛福部在4日上午11點緊急發公文至縣市政府,由於各縣市公文處理速度不一,城鄉差距也造成收公文時間有落差,或基層公務員還來不及消化,因此出現政策上的落差。



    據了解,對於造成民怨,蘇貞昌雖沒動怒,但也為此感到「啞巴吃黃蓮」,因為衛福部明明已經告知可以實施,怎會出現問題呢?而衛福部今從上到下面對媒體質疑政策溝通有落差時,一致承認是衛福部的錯、並不斷向民眾及第一線承辦人員道歉。



    衛福部今下午強調,最新申請辦法已親自下發至各鄉鎮區公所,也針對有疑慮的縣市親自致電說明,相信即將回到正軌速度。 

    蘇貞昌宣布擴大紓困政策惹民怨。(圖/行政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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