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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意私房」涉案超商店員獲准去外役監、假釋 矯正署說明了

    2024-04-16 18:45 / 作者 社會中心
    法務部矯正署。翻攝官網
    藝人黃子佼購買未年成性影像引發社會關注,檢警持續調查不法網站,風波持續擴大。台北地院日前將論壇帳房林清安及供貨者共11人判刑,其中刑度最重的是超商店員陳宗駿,他不只涉性交易還拍私密片外流,受害者包括未成年女學生,其後獲准去外役監和假釋出獄。對此,矯正署今天(4/16)回應,陳的前案已與被害人和解,才核准假釋。

    根據《鏡週刊》報導,由「老馬」創立的創意私房,有些高級會員涉入性犯罪事件。其中男子陳宗駿外流30多部私密片,不法所得238萬餘元,上月遭判刑17年6月,尚未執行。陳宗駿因另涉性交易罪遭判刑3年10月,先前入監服刑時,被移至八德外役監,因他案被借提偵訊時甚至表示「不用看了,都是我幹的」、「有得爽還有錢拿!」讓檢警為之氣結。他已在服刑2年10個月後,獲矯正署核准於2023年7月假釋出獄。

    針對陳男為何可去外役監,法務部矯正署今日說明,陳男因觸犯兒少性剝削案件,於2020年9月入監執行,依據當時「外役監條例」等規定,陳宗駿符合外役監受刑人遴選資格,並於2021年3月經遴選小組委員參考其健康狀況、在監行狀等資料,採取無記名投票表決後,通過分發至八德外役監。

    矯正署指出,陳男在八德外役監執行僅7個月,因考量他涉及多起遭偵訊的另案,不適宜於外役監參加作業,外役監於2021年10月主動陳報矯正署,解送到台北監獄執行,而陳男於八德外役監期間,均無辦理返家探視。

    獲假釋的部分,矯正署表示,依《監獄行刑法》、「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及法務部2015年10月頒訂「假釋案件審核參考基準」,以「犯行情節」、「犯後態度(含在監行狀)」、「再犯風險(含前科紀錄)」等3大面向進行審核,陳宗駿入監執行已逾《刑法》假釋門檻,在監行狀良好,他這次假釋所犯的案件中,除1名被害人審理中未到庭、無法與陳進行和解,其餘被害人與陳已達成和解,陳也賠償完畢,且陳的執行率近九成,綜合評估後,2023年7月許可他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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