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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男嬰疑遭合格保母虐死 社家署「補破網」:一情況擬增訪視次數  

    2024-03-11 18:09 / 作者 綜合中心
    衛福部外觀。廖瑞祥攝
    台北市傳出1歲男嬰疑遭虐死,男嬰去年交由兒福聯盟認證的劉姓保母照顧,但短短3個月就過世,家屬在男嬰死後才發現,孩子頭骨及尾椎骨都受傷,指甲被拔,牙齒也被打到剩8顆,疑似生前遭凌虐。不過,台北市社會局表示都有依照規定訪視男童,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張美美今天(3/11)受訪時指出,未來評估對於2歲以下較年幼、不會表達的孩子擬增加訪視密度。

    這起疑似虐嬰案發生在去年底,男嬰因為父母入獄無法照顧,才由兒盟、社會局轉介保母,沒想到卻疑似被保母姐妹虐待致死,目前保母已遭羈押。台北市社會局表示都有依照規定訪視,男童於去年9月托育後,9、10、11月社工都有當面訪視,但12月訪視前,劉姓保母表示另一位社區托育的孩子生病,因此須更改訪視時間,不料12月底就發生憾事。

    張美美今天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目前針對保母的管理為地方權責,保母必須向各地方的「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申請並經審查,才能取得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未來這部份會再加強中央與地方的合作。

    她也指出,針對第一次送到該保母處的孩子,必須在30天內完成訪視,一年還會進行至少4次的訪視。保母不得拒絕,否則就可依兒少權法開罰。衛福部正與台北市了解案情,看看有沒有什麼方法再做補強。初步評估的方向,一是了解地方政府對於初任保母的訪視情況,二是針對無法清楚表達的2歲以下的年幼孩童,會評估增加訪視密度及頻率。

    張美美表示,目前保母採用居家托育服務登記證,平常由各縣市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負責管理與輔導,這個部分會再加強中央與地方的合作。

    依照兒少權法,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對於地方主管機關管理、輔導、監督及檢查等事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並應提供必要之協助,違反可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或經處罰3次後仍未改善者,得廢止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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