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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指導詐團趨吉避兇 3律師涉犯組織遭羈押禁見2律師交保

    2024-02-03 09:25 / 作者 呂志明
    疑與詐團勾結,被檢察官聲押的3名律師左起李明潔、鄭鴻威、楊雅涵。呂志明攝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1件詐欺集團的案件時,從集團成員查扣的手機中發現竟然有警詢及偵查的筆錄,深入追查後才發現是律師在下指導棋,不僅洩漏筆錄給集團成員,還教導集團成員在面對檢警調追查時如何趨吉避兇,猶如集團風控長,涉案律師至少有6位。台北地院漏夜開庭,今凌晨裁定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3名律師羈押禁見。

    台北地檢署1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發動搜索約談,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為律師鄭鴻威、楊雅涵、李明潔等3人與集團成員共謀,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加重詐欺、洩密等罪,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聰豪、張作詮等2名律師,各以45萬元、30萬元交保,另1名朱姓律師,則仍有事證待釐清,先行請回。

    律師林聰豪。呂志明攝


    去年9月,彰化地方法院在審理一件投資詐騙案時,判決書就罕見的點名全案在偵查中與詐團配合的3名律師,其中1名就是鄭鴻威,判決書裡寫道:「當集團發現被告兩人無法即時回應訊息,察覺不對勁後,隨即有非屬被告本人或其家屬委任之律師出面自稱受任,『陪同』被告應訊、擔任偵查中之辯護人。顯見該集團組織及分工相當細膩,是以實施詐術為手段,具有持續性、牟利性之有結構性詐欺集團犯罪組織無誤。」

    台北地檢署在偵辦1起詐欺車手案件時,從查扣的集團成員手機中發現有警詢、偵查的筆錄,傳送者為律師,在深入追查後發現律師鄭鴻威在收到詐欺集團委任後,開始分工將案件分給其他合作的律師,再由律師指導被查獲的車手該如何面對檢警的訊問,再將偵訊過程以通訊軟體Telegram回報給集團首腦知悉,猶如替詐團築起一道防火牆,避免損害擴大。

    律師張作詮。呂志明攝


    檢察官1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6名律師的住居所及律師事務所執行搜索,同時以被告身分約談6名律師到案釐清案情。

    2/2 09:32 出版
    2/3 09:24 更新(法院裁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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