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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升溫!口罩令規定變動 5/31起「四大場域」強制戴口罩

    2023-05-23 14:57 / 作者 胡順惠
    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資料照片。洪敏隆攝
    口罩令又有新變動,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今(5/23)日宣布,因應近期COVID-19疫情有升溫現象,為保護民眾及機構人員健康,從5月31日起醫療機構、醫事機構、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維持裁罰規定,長期照顧服務機構及救護車則為「建議」佩戴。

    口罩令應全程戴口罩場所包括,醫療機構(醫院、診所及其他醫療機構)、醫事機構(藥局、醫事檢驗所、醫事放射所、物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助產機構、精神復健機構、居家護理機構、居家呼吸照護所、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長期照護機構、安養機構、其他老人福利機構)。

    另外,曾淑慧提醒,建議要戴口罩場合包括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時以外。

    原本為必須配戴口罩場所,調整為建議配戴場合,包括搭乘救護車時及出入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高感染風險場所時。

    疾管署另說明,考量近期機構住民篩檢陽性率於1.4%-1.6%間,延長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定期執行COVID-19公費快篩措施,服務對象仍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到今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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