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左)、楊孟寅(右)。取自台中榮總官網
台中榮總遭爆神經外科醫師放任無照的醫材廠商進開刀房執刀,資深神經外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一度遭聲押,後獲100萬交保。台中地檢署13日依照涉嫌違反醫師法等,對楊孟寅、鄭文郁,以及醫材廠商從業人員陳姓、林姓、林姓共5人提起公訴,求處重判。
起訴書指出,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台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卻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的醫材廠商從業人員陳姓、林姓、林姓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
偵查過程發現,被告5人均明知相關手術實際上由不具醫師資格者執行,依法不得申請健保給付,竟共同隱匿「廠商代刀」事實,利用不知情的醫院承辦人員,向健保署,申領診察費及手術費。
此外,被告等人也未向病患如實告知手術過程中有不具醫師資格的廠商人員執行核心醫療行為,使病患陷於錯誤,進而支付高額自費醫材及手術費用。經查,5人本案犯罪所得合計為新臺幣196萬7,039元。
更離譜的是,調查也發現有醫商勾結私相授受的不法行徑和違法結構。檢方指出,醫材廠商為確保醫材銷售利潤,由陳姓、林姓、林姓等人代醫師執行手術;相關公司並依醫材銷售金額提撥一定比例款項,作為「公關費」交付給醫師。被告等人形成「醫師掛名、廠商執刀、私下分利」違法模式。檢方痛斥,不僅破壞醫療專業倫理,更嚴重侵蝕民眾對醫療制度的信賴。
檢方指出,5人涉醫師法第28條非法執行醫療業務及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其中,楊孟寅、鄭文郁身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受病患高度信任,理應恪遵醫療專業倫理及法令規範,竟罔顧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將高度專業且具不可逆風險之核心醫療行為,委由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從業人員代為執行,嚴重踐踏醫療尊嚴及病患權益。
楊孟寅前已有於執行醫師業務時為詐欺犯行經緩起訴處分之紀錄,仍再犯本案,且犯罪情節重大,足認其法治觀念薄弱,惡性非輕。檢方爰建請法院就被告楊孟寅、鄭文郁均予從重量刑。
此外,陳姓、林姓、林姓明知自身不具醫師資格,竟仍進入手術室執行核心醫療行為,將攸關病患生命安全的醫療手術,淪為配合醫材銷售及商業利益之手段,對國民就醫安全及醫療體制形成結構性威脅。
地檢署審酌陳姓、林姓主動陳報犯罪所得,且陳姓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33萬元,林姓亦已繳回犯罪所得2,946元;另名林姓為公司業務,領取固定薪資,尚無證據足認其因代執行手術另有所得。三人犯後均願坦承全部犯行,並試圖填補財產損害,惡性已有部分減輕,建請法院就3人部分量處適當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