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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保健食品關稅30%降為10%!食藥署:加速新藥審查、放寬高階醫材進口

    2026-02-13 12:11 / 作者 游騰傑
    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李政龍攝
    台美關稅協定結果出爐,將加速先進美製醫藥品審查。衛福部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今(13)日表示,未來凡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新藥可將美國藥證作為申請我國許可證的證據,大幅簡化審查程序;他也強調新藥審查未來將重視「人種差異」、「適應症」等重點。至於保健食品關稅從原本30%降為10%。

    衛福部食藥署強調,健保給付醫藥品接軌國際是病友團體長期訴求,美國作為全球醫療科技強國,未來通過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審查的美國製造醫療器材與藥品,可以美國上市許可作為申請我國許可證時的充分證據,但適應症、人種差異、臨床使用等仍須通過我國專業審查,加速民眾使用安全有保障的優質藥品與高階醫材。此外,建置自費醫材核價單一平台,無須22縣市逐一審,簡化程序,加速臨床應用。

    王德原說,現行新藥查驗登記制度須提交完整書面資料,包含製造流程、品質管制、生產資料及藥廠良好作業規範(GMP)等。未來經美國FDA核准、且在美國製造的藥品與醫材,其美國上市許可證可作為申請我國許可證的充分證據,可大幅簡化送審資料,縮短審查時程。

    依現行規定,新藥除動物實驗外,須完成三期臨床試驗,第一期確認安全性,第二期評估療效,第三期觀察人種差異與大規模使用安全性。目前新藥在台上市原則上須執行完整臨床試驗,僅歐洲藥品若已完成完整臨床且證據力充分,在我國僅需補做第三期試驗。未來美國新藥,若第三期臨床試驗已納入「多國、多中心」設計,確保人種差異評估,則可免於在台重做試驗。

    不過,王德原強調,儘管流程加速,仍將嚴格把關人種差異、適應症與臨床使用,因不同人種對藥物反應與副作用可能不同,醫師給藥方式與臨床訓練體系也存在差異,相關部分仍須由我國專業審查,以確保病人安全。

    針對產業衝擊,王德原分析,台灣目前尚無能力自行研發專利新藥,產業強項在於學名藥製造。引進美國專利新藥,與國內學名藥市場區隔明確,形成互補關係,不會衝擊「國藥國造」政策;因學名藥須待原廠藥專利到期後方可生產,雙方市場並不重疊。目前台灣核准的美國製造學名藥數量亦相當有限。

    在醫療器材方面,王德原指出,美國產品以高階、新型醫材為主,台灣本土產業則強於中低階醫材與多元化製造,市場區隔清晰,美國高階醫材的引進,不致與國內產業形成直接競爭,反而有助提升整體醫療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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