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校園接吻遭記警告、申訴竟被駁回 南山高中「禁愛令」被申評會打臉違法

    2023-11-28 14:25 / 作者 綜合中心
    南山高中生輔組調監視器抓學生校園內接吻還記警告,遭申評會撤銷處分。翻攝臉書
    新北市南山高中2位男女學生今年5月在走廊吃晚餐被生輔組長撞見,認為兩人互動太親密,調閱監視器發現兩人有親吻、觸碰身體的行為,之後以「人際互動行為失檢,肢體接觸逾越分際,影響班級、校園秩序及風氣」,記學生警告兩次。經學生向校方申訴遭到駁回後,再向「新北市政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再申訴,認為南山高中校規違反明確性原則及教育部規定,撤銷警告處分。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在臉書發文指出,新北市南山高中校方堅持校園應該以讀書為主,男女之間不應該有過度的交往,甚至以此為由將學生記警告。青民協指出,學校這樣的行為根本已經違法,教育部法規已明文禁止將情感交往、情感關係曖昧、情感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要件,南山高中卻仍有禁愛令、禁止親密互動的懲處規定,遭到處分的學生認為這已經明顯違反教育部法規。因此先向學校提出申訴,卻又遭到駁回。學生並沒有因此放棄,他再向「新北市政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再申訴。

    青民協表示,新北市再申訴評議委員會最後決議:「⋯⋯原措施(警告兩次)撤銷,再申訴有理由⋯⋯」,並認定南山高中此條校規違反明確性原則,也違反教育部訂定《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獎懲規定注意事項》中的規定,因此撤銷學生被學校違法記的警告。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也是自 2021 年立法院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申訴再申訴新制後,首次有主管機關認定再申訴校規違法並撤銷警告的案例。

    青民協分析,評議決定書中認定南山高中校規違法、撤銷警告共有三大理由:
    一、校規有關「人際互動失檢」、「肢體接觸逾越分際」違反明確性原則。
    二、如果學校動輒對學生之親密與情感表達言行處以懲處者,似有違反比例原則之嫌,且有賦予教師對校規之解釋權過大之嫌。
    三、教育部明訂不得籠統將「情感交往、關係曖昧、行為不檢」或類似規定作為懲處學生要件。

    新北市再申評會強調:「學校應以教育及輔導方式引導學生對於情感關係之探索以及認識、學習合宜之情感表達及互動,非以懲處方式禁止或嚇阻學生之情感交往或表達。」青民協呼籲:「目前仍有許多國中、高中與南山高中的校規文字相同,教育部應要求各地主管機關全面檢視校規中是否還有禁愛令規定,確保未來不再有學生因為校內親密行為而受到記過處分。」

    對於這個指標性的再申訴決定,負責撰寫書狀目前就讀復旦高中高三的代理人陳羿安認為,「四年前,釋字 784 號解釋的作成,開啟學生行政救濟的大門,面對校方的不當管理措施,申訴制度能成為保障學生權益的最後防線,高中生不必經由家長同意就能提出,藉由具體的申訴表達訴求,也是一種與校方對話的過程,更是成熟公民的表現,期待有更多人願意為自己的權利發聲。」



    綜合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