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校事會議修法爭議:問題不在「查不查」,而在「怎麼查」

2026-01-13 11:29 / 作者 蔡榮捷 / 大學教師,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二水教會長老
由各地校事會議受害教師組成的自救會,曾赴教育部前抗議,要求廢除校事會議。資料照。李政龍攝
近日教育部公告修正校事會議相關辦法,引發全教總強烈反彈,甚至以「寧可錯殺一百」形容修法思維。筆者曾任國小校長八年,也算是教育現場老兵,此一指控情緒可以理解,但若冷靜拆解制度設計,會發現爭議的核心,並非教育部要不要「獵巫教師」,而是台灣校園治理正從「權威裁量」走向「程序治理」的必然轉型。

首先必須釐清,校事會議修法並非擴權給校長。相反地,校長僅主持、不參與表決,正是刻意切割行政權與調查判斷權,避免「既當裁判、又當執行者」的結構性疑慮。這不是把校長矮化成「巨嬰」,而是把校長從爭議泥淖中抽離,強化制度公信力。任何現代行政體系,都必須避免權力過度集中,否則才是真正的濫權溫床。

其次,外界批評制度無法防堵濫訴,卻忽略一個現實:濫訴往往不是在「有沒有受理」階段就能判定,而必須經過基本事實釐清。若一開始就設下過高門檻,最先被犧牲的,往往不是專業者,而是校園中更弱勢、卻更需要制度保護的一方。此次修法引入外部專業、教師與家長代表,並採無記名投票,正是試圖用多元判斷來降低情緒性立案,而非用單一權威拍板。

第三,教師承受調查壓力,確實是制度必須正視的問題;但「調查會讓人痛苦」不能成為「不調查」的理由。在高度透明、網路放大的時代,真正摧毀校園信任的,往往不是依法啟動程序,而是「什麼都不查、私下處理」。程序正義的本質,本來就不是保證每個人舒服,而是確保每個人被公平對待。

最後必須強調,教育部面對的是整體校園信任危機,而非單一職群權益。修法是否完善,可以、也應該持續檢討配套,包括調查時程、心理支持與名譽回復機制;但若因害怕濫訴而否定制度本身,等同把校園重新交回人治與權威。

問題從來不是「要不要查」,而是「如何在程序中,同時守住專業、人權與信任」。這正是現代教育治理最艱難、卻不能逃避的一課。

作者為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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