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離譜!罰8歲童「跑操場一百圈」害下肢拉傷 代課老師竟辯開玩笑

    2026-01-07 11:39 / 作者 駱肇樑
    台南安平一名代課老師,竟罰年僅8歲的小一男童跑操場一百圈,導致男童下肢拉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台南某國小一名陳姓體育代課老師,2024年因不滿周姓男童和同學嬉鬧,竟要求年僅8歲的男童「跑操場一百圈」,周童跑了兩圈後再度詢問,老師仍重申「一百圈」。最後周童邊哭邊跑,導致下肢肌肉拉傷。經家長向校方反映,社會局獲悉後對陳男開罰6萬元。陳姓教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表示當時只是開玩笑,並非體罰或處罰,不過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仍駁回陳姓教師訴訟。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當時陳男於台南市安平區一所國小擔任體育代課老師,2024年5月3日,陳男因不滿8歲的周姓男童於課間和同學嬉鬧,要求周童「罰跑操場一百圈」,直到連續跑了8圈半後才被允許休息。當時有同學注意到周童跑到哭出來還不敢停,罰跑結束後更躲在牆角流眼淚。

    事後家屬帶周童就醫,經醫師診斷為「過度運動雙下肢肌肉拉傷」,隔日家長向學校反映,校方隨即通報校安事件,經台南市社會局認定陳男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陳男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後續又向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天是他首次擔任該班體育代課老師,當時他是以「開玩笑」的口吻要求周童以及跟周童嬉鬧的另一名學生,並非真的要求周童跑一百圈。

    陳男主張,社會局的認定和實際情況有嚴重出入,即便認定他是對周童要求,但當時他是玩笑之語,並非「處罰」,更與「體罰」無涉。當天他第一時間就將周童帶回關心,並未置之不理或違反教師注意義務,社會局沒有讓他陳述意見已違法,請求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不過社會局認為,事發時周童體格瘦小、身心發展未臻成熟,且依據國小調查報告及老師自己的起訴狀,其口頭確實說出跑一百圈,已讓周童聽信並遵從指令苦撐跑步,即使經同學提醒,陳男還說「先不要管他」,顯已逸脫老師應負的注意義務,危害周童身心健全發展。

    法院勘驗學校監視器影像、調查報告中學生證詞,並參酌陳男承認周童詢問要跑幾圈時,並未否認有講過一百圈,認定陳男確實有要求周童;陳未顧慮周童對於教師指令基於敬畏之心不敢不從,亦未考量周童體能是否足以負荷,即使辯稱僅是玩笑之語,仍無法作為卸責之詞。

    法院也指出,畫面可見周童至少跑操場八圈半導致受傷,已逾管教學生合理教育手段,對於周童身體權益造成相當程度侵害,多位學生反應周童持續跑步,陳還置之不理,直到同學制止後才將人帶回,顯已違反教師注意義務,社會局亦有給予陳述意見機會,判決駁回告訴。
    駱肇樑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