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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園某私幼爆師對生「習慣性施暴」 教育局罰12萬

    2024-04-27 19:15 / 作者 社會中心
    兒虐示意圖。本報繪製
    桃園市八德區某私立幼兒園傳出兒虐事件,家長控訴2歲女童回家哭訴被老師打頭,老師在要求查看監視錄影後坦承打人。桃園市教育局今天(4/27)表示,已重罰幼兒園12萬元,教保員也已解聘離職,將另案從重裁罰,至於家長要求全額退費部分,仍待協商。

    一名家長在臉書社團發文表示,2歲女兒就讀八德區某私立幼兒園,3日到校接女兒時,女兒突然哭訴被老師打頭並演示,老師不斷問小朋友「老師剛剛是不是有給你糖糖」,家長詢問老師時,老師回說是因小孩中午不睡覺才「摸頭」,最後才告訴小朋友只是摸一下,試圖轉移焦點,家長事後越想越不對,要求查看監視器影像,並打電話報警,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師還有打班上其他小孩的頭。

    家長痛批,雖然老師承認「習慣性」對孩子施暴,還下跪道歉,但仍難以彌補孩子受到的傷害;家長也稱,幼兒園長堅持不讓翻拍影片,他們只好報警求助,但警察表示沒有權限,只能聽從園方說法,上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今天表示,8日接獲園方通報與家長陳情後,當天就到幼兒園查察並調閱監視錄影畫面,9日開審查小組會議決議受理,會中決議教保員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從重對幼兒園裁處6萬元罰鍰,且處理違反事件未盡完善,故依該條例第46條規定再加重裁罰6萬元,總計裁罰該幼兒園12萬元罰鍰;教保員部分將另案從重裁罰,該員目前已解聘離職。

    園方表示,第一時間就通報教育局,家長若不放心幼兒園照顧方式,願意退半學期學費,若要等到有適合學校再轉學,也可按比例退費。教育局則指,教育局訂有一套辦法,原則上是退回未上課比例費用,若家長有額外要求,必須透過協商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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