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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舉報霸凌竟身分外洩!北市教育局認了「未設密件」將懲處

    2024-02-07 15:41 / 作者 張羽緹
    北市某高中合球隊疑似「師生戀」性平事件,有學生去年11月向1999和網路陳情系統檢舉,不僅遭爆被洩密、逼撤案。圖為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翻攝自簡舒培臉書
    北市某高中合球校隊的教練長期霸凌學生,甚至還與女學生發展師生戀,有學生舉報後才讓事件曝光,但爆出洩密、逼撤案,甚至衍生另類校園霸凌,市府卻未查出洩密者,備受質疑。對此,北市教育局今公布第一波調查結果,確認並非局內員工洩密,但學校及教育局在承辦人員處理過程確有疏失,將依法懲處。

    回顧事發經過,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1月19日指出,台北市某高中多名合球隊助理教練(兼體育班導師),利用職務機會,長期對女學生發展違反倫理關係,甚至對學生進行體罰、言語羞辱,有學生提出具體事證,向台北市政府檢舉後,學校洩漏檢舉資料給另一名楊姓總教練,未料楊姓總教練竟威脅檢舉的學生撤案。

    北市教育局指出,該名學生投訴1999反映校內性平事件,遭師長要求撤回,北市府嚴厲斥責。該校性平案件及霸凌案件刻正依法規程序調查中,涉案教練、組長、防護員已暫時停聘接受調查。

    至於是否有洩密情事,刻正由市府政風處協同本局政風人員專案調查;至於師長要求學生撤案部分,教育局已就相關人員進行訪談,確有失職之處,已要求學校提送考績會議處,後續待調查結果出爐,如查涉及不法,則依照司法程序辦理。

    教育局強調,學校人員處理陳情案件,對於案件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學校人員涉及性別事件調查未保密,且要求陳情人撤案,經調查倘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學校人員涉及知悉性別事件未通報,又隱匿性別事件相關證據,最重可開罰30萬。該案將提送市府性平會審議,再送教師成績考核會懲處,並依《教師法》送教評會審議,是否予以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等,最慢5月中會有結果。

    不過教育局也表示,該案處理過程,教育局確實有出現疏失,收到陳情案後,依正常辦文程序,案號作為辦文依據無涉案件個資,確實會由教育局提供給學校,但承辦人員未按SOP辦理,將涉性平案件內容未以密件方式提供,便宜行事,有行政疏失,對相關人員送至考績會懲處,最少申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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