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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毛律師專欄|N號房事件可能就在你我身邊!拍攝者有罪,付費觀看的人就沒事嗎?

    2020-03-26 15:17 / 作者 巴毛律師

    這兩天南韓爆發一件駭人聽聞的性虐案件,有記者發現通訊軟體Telegram內疑似有可以付費收看色情影片的聊天室,經過長期潛伏以及付費進入更高級的聊天室,最後獲得許可進入最高級的N號房。






    裡面充斥著各種變態的性虐影片,包括逼裸著身體的少女用刀在身上割出「奴隸」字樣、用針穿過乳頭,在下體放入蟲、剪刀,或直播少女被強姦的畫面,種種恐怖的行為光看文字描述就覺得毛骨悚然。 

    南韓日前爆發N號房事件,嫌犯利用telegram販售、傳散性虐待影片。(圖片來源/鳳凰天使TSKS微博)

    這些少女在鏡頭前顫抖著依照指令做事,當然她們並非自願。主謀及聊天室的人會以公佈她們的裸照、個資或告知父母等作為威脅,讓這些受害者只能瑟縮著身體,在鏡頭前做出一個又一個不堪的舉動。



    付費收看如此變態影片的民眾,居然高達26萬人,而在記者揭發這起駭人聽聞的集體性虐案件之前,沒有一個人出來舉報,反而共同建築了一個受害者的地獄。



    而70幾名受害女性中包含了16名11到16歲的未成年少女。這件發生在南韓的網路性虐事件並不是只存在新聞中,類似的事件可能每天發生在你我身邊。



    兒少性剝削在全球每個國家都是嚴重的問題,根據英國網路觀察基金會IWF(Internet Watch Foundation)調查顯示,2018年平均每5分鐘他們就會在網路發現一張有關兒少性虐的有害照片或影片。而在臺灣,根據衛福部報告,2018年臺灣通報兒少性剝削的人數破千人。



    臺灣在2017年將「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正式更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因為即使是有對價關係的性交易行為,對未成年的兒少而言,仍然是一種性剝削,何況是如N號房這種施以暴行、如惡夢一般的虐待行為。

    兒少性剝削是全球性問題。(示意圖來源/Unsplash)

    根據兒少性剝削條例規定,如果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照片、影片,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是以強暴、脅迫等違反本人意願的方法,強迫兒少拍攝性交或猥褻的影像像,則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的重罪。



    觀看這些影像的付費觀眾也不一定沒事,如果下載這些影像,會構成「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猥褻或性交影像」,第一次被查獲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則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而N號房除了兒少性剝削的法規,另外還涉及了妨害自由、加工自傷等等刑責。



    但即使刑罰再重,被害人心中的恐懼跟痛苦恐怕是一輩子。因為網路犯罪的特性就是散布快速且流傳廣,而持續時間很長(想想現在還有多少人的硬碟裡面還有當初陳冠希豔照門的照片),所以事後對犯罪者的處罰當然是必要,但事前的防堵更須投注心力



    性暴力受害者,尤其是未成年的受害者,可能出於羞恥、怕被責罵,或遭受威脅而不敢求救,這時候旁人的關心更顯重要。一旦發現孩子行為異常或是身上有不明的傷口,請千萬多加留意,可能因此拯救了一個身處惡夢循環中的孩子。

    網路犯罪不僅散布快速,且易廣為流傳。(示意圖來源/Unsplash)

    另外,對受害者的批評,譬如怎麼那麼笨、一開始還不是自願的等等,都會讓這些飽受折磨的受害者更不敢求援。



    法律雖然能達到遏止犯罪跟事後予以懲罰的效果,更重要的是如何正確對待「性暴力受害者」,讓其能夠勇敢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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