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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靠新聞內容營利 馬來西亞擬規定Google及Meta付錢給媒體

    2023-09-05 15:15 / 作者 韓政燕
    美國科技巨擘Meta位於比利時布魯塞爾招牌。路透社
    馬來西亞政府週二(9/5)表示,正在考慮設立規定,要求網路巨擘Alphabelt的Google和臉書母公司Meta使用新聞內容,要付錢給新聞媒體。

    馬來西亞通訊和多媒體委員會(MCMC)跟Google和Meta代表開會後表示,正在跟Google、Meta和其他網路平台討論規範架構。

    MCMC表示,研擬中的規定會類似澳洲的作法。澳洲在2021年強制規定Google和Meta必須補償新聞媒體,透過媒體產出的內容創造觸及和廣告營收。

    Google位於紐約門市。路透社


    MCMC同時考慮效尤加拿大的C-11法案,目標是規範串流平台,要求其支持加拿大的內容。

    MCMC表示,政府的出發點是要解決數位平台和地方媒體的收入「失衡」,確保「新聞內容創造者有公平的補償」。

    MCMC指出,同時與社交平台網站討論其他有害的問題,例如兒童色情、虐待性文字、網路賭博和金融詐騙。

    馬來西亞政府今年稍早表示,會對Meta沒有對臉書上的有害內容採取法律行動,但稍後與臉書開會後,取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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