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8日,停在伊朗葛希姆島外海的一艘油輪。美聯社
美國與伊朗的停火仍在持續,但是雙方2月28日爆發衝突以來所造成的荷姆茲海峽封鎖狀態,仍在膠著。有分析指出,伊朗戰爭可能在5月1日面臨美國法律的限制,雖然川普政府可以規避,但在伊朗的戰事並非能無限期拖延下去。
日本雅虎新聞週一(27日)分析報導指出,根據美國《戰爭授權法》(War Powers Resolution),美國總統發動戰爭時必須在48小時內向國會報告並獲得授權;若未獲授權,則必須在60天內撤軍。
由於川普政府是在2月28日未經國會授權的情況下發動對伊朗攻擊,3月2日正式通知國會進行軍事行動、但也沒有獲得授權,因此5月1日(本週五)理論上就是《戰爭授權法》的法定撤軍期限。
不過,這部《戰爭授權法》的規定並非總是獲得美國總統遵守。例如2011年歐巴馬政府介入利比亞內戰時,辯稱「僅是確保禁航區」,不構成戰爭行為,因此對利比亞軍事行動超過了法定期限。同樣地,川普政府也可能以目前「停火中」為由,規避這個期限。雖然美軍目前對伊朗的海上封鎖,扣押伊朗相關船隻的行為,實際上應可視為持續性的戰爭行為。
1973年通過的《戰爭授權法》是當時美國國會有鑑於越戰泥淖,立法限制美國總統單方面進行長期軍事行動的權限。儘管美國政府並未正式向伊朗宣戰,但2月28日和以色列聯手對伊朗發動轟炸、擊殺伊朗政府高層,已經是實質性的戰爭行為。在野黨民主黨人也已多次企圖發起國會表決,確認對川普進行伊朗戰爭的限制。
根據《戰爭授權法》,美國國會也能授權美國總統延長這種「不宣而戰」的行動,可以在國會投票通過的情況下再延長軍事行動30天。川普的共和黨人目前控制美國國會參眾兩院,理論上可以決議延長對伊朗的軍事行動。
但是,共和黨內對於伊朗戰爭的支持已經有鬆動跡象。猶他州的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本月稍早就曾評論說:「如無國會批准,我不會支持超過60天的持續軍事行動。」佛羅里達州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馬斯特(Brian Mast)也警告,如果衝突持續到5月,川普可能會失去支持。
美國與伊朗目前互相進行封鎖,伊朗實質性封鎖了荷姆茲海峽,美國海軍則在全球範圍內對伊朗港岸進行封鎖,禁止油輪載運石油離開伊朗,查扣前往伊朗的貨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