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2026年1月23日,73名涉及柬埔寨詐騙案的南韓籍犯嫌,被押送回南韓仁川機場。路透社資料照
據南韓媒體今天(2/15)報導,在柬埔寨詐騙園區從事犯罪活動的韓籍人士,透過招募成員等方式,為組織獲取上億元台幣,南韓檢方在求刑時,卻僅向犯嫌追討約4千元台幣,受害人的損失難以彌補。分析指出,這種跨國詐騙案件,大多數收益流向組織高層,即便基層人員有獲利,也常透過虛擬貨幣支付,導致檢方追查困難。
據韓聯社報導,在柬埔寨惡名昭彰的詐騙據點「芒果園區」,招募南韓人從事犯罪活動的A某(南韓籍),將在首爾南部地方法院接受審判。
在A某犯罪期間,園區詐騙金額高達約70億韓元(約1.4億元台幣),今年1月19日檢方在庭上對A某求刑,要求判處13年有期徒刑,並求償20萬韓元(約4千元台幣),詐騙規模與求償金額有巨大差距,完全無法彌補受害者的損失。
報導指出,去年1月,A某聽信友人的話:「去柬埔寨賭場工作,可以賺大錢」,便前往金邊的「芒果園區」工作,開始擔任招募人,每帶一名營業員加入,就可以獲得1千至3千美元(約2.9萬至8.8萬元台幣)的報酬,並可分得營業員犯罪收益的10%。
依照組織運作的規定,A某應分得不少報酬,但他在庭上宣稱自己「身無分文」、「實際上並未獲利」,檢方僅能求償低額款項。據悉,犯罪園區的收益經常透過虛擬貨幣支付,檢方追查困難。
報導提到,這類在海外從事犯罪的國人,即便遭到逮捕,想要為受害人追討回血汗錢,幾乎是難如登天。
警方說明,該組織的高層為中國籍人士,在東南亞國家設立據點,進行跨國犯罪活動,「追討犯罪收益,僅限於犯嫌名下財產,由於多數收益由中國主謀拿走,韓國籍成員分得金額其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