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黎智英遭判三罪成立 判決指其曾聘請美軍前將領向蔡英文提供建言

    2025-12-15 15:36 / 作者 國際中心
    黎智英2020年8月11日因涉嫌「勾結外國勢力」被捕翌日,照片登上香港《蘋果日報》頭版。美聯社資料照片
    香港《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今天(12/15)遭判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成立,刑期尚待宣判。在長達855頁的判決書中,三名由香港特首指定的國安法法官稱,在《港版國安法》生效前就已構思如何利用美國對抗中國政府,包括聘請美國前官員向台灣總統蔡英文提供建議。

    綜合香港《法庭線》、《庭刊》、《明報》等媒體報導,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在判決書的結語稱,黎智英自成年後即對中國政府「心懷怨恨及憎惡」,多次以幫助港人為藉口,邀請美國協助推翻中國政府,並稱此舉「如同美國人以幫助加州為藉口,請求俄羅斯協助推翻美國」。

    判決書稱,根據控方證人的證供及黎智英的Whatsapp訊息,黎智英早在2020年6月30日《港版國安法》生效前,就已經構思如何使用美國作為對抗中國的工具,包括聘請美國陸軍前副參謀長基恩(Jack Keane)、美國國防部前副部長沃夫維茲(Paul Wolfowitz)等人,透過蔡英文得力助手江春男為蔡英文提供諮詢。

    黎智英今年一月曾在法庭供稱,他在2017年1月透過江春男牽線,將基恩與沃夫維茲介紹給當時即將就任總統的蔡英文,盼讓蔡英文更了解時任美國總統川普的對台政策。

    黎智英表示,後續曾安排基恩與沃夫維茲數度來台,並曾付費給基恩,也為基恩支付僱請律師向美國政府取得批准的費用。法官李運騰當時質問黎智英,為何是由他付費,而非台灣政府付費。黎智英回答:「因為是我的安排,基恩是我的朋友,我請他幫忙。蔡英文不知道我付錢給他。」

    判決書:黎智英唯一意圖「尋求中共倒台」

    法官在判決書中表示,黎智英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持續不斷進行活動,欲達成的目的包括削弱北京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

    判決書又稱,在國安法生效後,黎智英繼續表達其反中國的立場,請求外國實施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的活動。

    判決書稱,黎智英動搖中共管治的意圖從未改變,即使《港版國安法》頒布後,他仍然打算繼續推進,只是方式有所收斂。判決書指,審視絕大部分證據,可以作出的唯一推論是,無論國安法生效前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也是各項罪名的最終目的。

    另8名被告已認罪 將與黎智英一同判刑

    黎智英是香港2020年實施《港版國安法》後,首名遭起訴「勾結外國勢力」罪名的被告。他與香港《蘋果日報》三家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他也被單獨檢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在黎智英與三家公司共同被控一案中,檢方指控黎智英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於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間,與該報6名前高層及其他人製作「煽動」內容;並於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間「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本案另涉《蘋果》6名前高層,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主筆楊清奇。6人均已被關押4年,均已在2022年11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

    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另一案中,檢方指他與「12港人」之一李宇軒、法律助理陳梓華等人遊說美、英、日等國,向香港及中國實行制裁、封鎖及其他敵對措施。李宇軒、陳梓華已於2021年8月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如今也已被關押4年多。

    法官今早表示,黎智英與《蘋果》6名前高層及李宇軒、陳梓華都將在明年1月12日展開「求情」程序,預留4天,之後將盡快宣判刑期。
    國際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