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歐洲議會要求立刻釋放黎智英 美議員提案設「黎智英路1號」

    2024-04-26 09:49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0年7月1日,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首日接受美聯社專訪。美聯社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名,已在香港遭關押逾3年。歐洲議會週四(4/25)通過決議案,要求港府立刻釋放黎智英。美國則有跨黨派國會議員提案,要求將香港駐華府經貿辦事處的地址更名為「黎智英路1號」。

    美國之音報導,共和黨籍聯邦眾議員史密斯(Chris Smith)和民主黨籍眾議員蘇歐茲(Tom Suozzi)本週推出法案,指定將設於華府市中心的香港經濟貿易辦公室前街道的一小段路改名為「黎智英路」,香港經貿辦的地址則為「黎智英路1號」。

    身為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主席的史密斯透過聲明表示:「黎智英是一個有信仰和信念的人,他熱切地相信香港的繁榮和活力是建立在向其公民承諾的權利基礎上。為了以和平的方式實踐這一信念,他被(香港當局)任意拘留。」

    蘇歐茲也透過聲明呼籲,國際自由社會應該持續關注「中國共產黨在新疆的罪行、對香港民主的侵蝕,以及針對台灣的武力威脅」。

    現年76歲的黎智英自2020年12月以來,因被指控欺詐並被拒絕保釋而被監禁。此外,他還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目前案件正在進行審理。

    歐洲議會大會週四表決通過數項人權決議案,譴責香港3月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決議文並對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超過200人被捕,造成香港民主活動、公民社會和媒體的封閉感到震驚,要求香港政府立即無條件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後在中國大陸和香港被拘禁的李宇軒、因在社群平台發表支持港獨和反中言論而被判刑的葡萄牙籍港人黃煡聰,以及其他民運人士。

    港府昨深夜發聲明反批歐洲議會的決議案「無理指控」、「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要求歐洲議會立刻停止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國際中心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