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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布基本法23條草案 對他人叛國知情不報可判14年徒刑

    2024-03-08 10:00 / 作者 國際中心
    2024年3月6日,香港。路透社
    香港政府今天(3/8)公布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全文共212頁。叛國、危害國安的破壞行動,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對於他人的叛國意圖隱匿不報,最重則可能判14年徒刑;對於還未確定有犯罪事實的嫌疑人拘留期限從48小時延長至14天。

    港府今天上午8時許公布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並提交立法會審議。香港立法會今天也罕見加開特別會議,啟動立法程序,進行草案一讀及逐條審議。

    根據條文,叛國、叛亂、煽動叛亂、勾結境外勢力意圖危害國安、不顧國安而破壞公共設施等,都可處終身監禁。加入與中國交戰的外國部隊、意圖危害中國主權、煽動中國軍人叛變等行為,最高刑罰也都是無期徒刑。

    公開表明叛國意圖者,可判14年徒刑。煽動公務人員叛變,可判7年徒刑,若涉及境外勢力則最高可判10年徒刑。非法揭露國家秘密,可判10年徒刑;國家秘密的範圍很廣,包含中國和香港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外交活動。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建議廢除現有的「隱匿叛國罪」,改為未能揭露他人犯下叛國罪的規定。民眾若得知其他人已犯、正在犯下、或準備犯下叛國罪,在「合理可行」的狀況下卻未能向警方通報,最重可處14年徒刑。

    在集會自由的部分,民眾若提示或建議他人參加未經當局批准的集會,最高可處7年徒刑。

    根據草案,警方拘留有國安罪嫌的民眾,時限也從48小時延長為最多14天。草案還定出對於「潛逃者」的措施,包含撤銷香港護照、暫時解除董事職位、吊銷執照、凍結資產等。

    中國2020年人大會議通過《港版國安法》,內容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境外勢力等做出規定。本次的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則是香港政府推出的法規,港府稱,這是港區的憲制責任,可確保維護國安,確實有必要性和急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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