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租賃三法,台北市租服公會認為過度干預市場機制。資料照。廖瑞祥攝
政府近期推動租賃三法,引起爭議。台北租服公會今(12/23)直指,修法反而可能讓房東年年調漲房租,呼籲政府不宜過度干預市場機制,並把重點放在解決租霸、公證法與強制執行兩大問題上。
內政部日前提出「租賃專法修法四大方向」,包括租期保障最短3年、限制租金漲幅、禁止房東阻擋遷戶籍及申請租金補貼,以及提供免費法律扶助處理租屋糾紛。其中,租約綁3年可1年1續,未繳租金不受其保障,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
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台北租服公會)今舉辦年終記者會,林政緯指出,限制租金漲幅,可能讓房東或包租業者,為避免之後無法一次調漲,乾脆連年攀漲,直接漲到規定極限,反而不利租金穩定發展。
林政緯點出,強制保障3年租期並另設罰則,已經違反契約公平原則,沒有道理,應該回歸契約的違約金處理。
林政緯再指,若房客經常延遲繳租,甚至長達1、2個月,為何給予3年保障?又或房客三更半夜唱歌擾鄰,房東為什麼不能解約?他認為,解決租霸問題才應是修法重點。
該公會副理事長陳宏長也表示,對於惡意欠租、霸佔房屋的租客,房東及包租業者要花費大量的時間與金錢訴訟,承受巨大損失,呼籲朝野強化租約公證效力、簡化訴訟流程,一方面保障房東權益,另一方面也能讓有需求的優良房客有房源可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