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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豹甲車弊案二審仍判沒收20億 中興電工:尚未收到判決書

    2023-07-18 15:59 / 作者 財經中心
    陸軍聯兵營的雲豹輪型裝甲車在八里挖子尾營區待命。圖為國軍漢光演習操演,人物與新聞無關。郭宏章攝
    中興電工涉雲豹甲車弊案,今天傳出二審宣判,針對媒體報導董座刑度略減,中興電工仍沒收20億,中興電工今天下午發佈重訊表示,報導所提相關判決內容,因本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均尚未收到判決書,故無從得知報載情況。

    中興電工在雲豹八輪甲車「動力底盤系統」採購案中,被認定購買低價劣質裝備,以牟取暴利,2021年10月台中地院宣告沒收中興電工犯罪所得20.99億元,並將董座江義福依詐欺取財、違反《證交法》判6年6個月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江義福刑度略減為5年10月,20多億不法所得維持沒收。此案經台中地院一審審理長達6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也歷經1年多。

    江義福與許清順明知契約訂有「禁用大陸地區產品」,許清順卻向中國購買「綜合液壓泵」(屬動力系統)、「S1轉向機」、「S2轉向機」(屬轉向系統)等零件,導致雲豹裝甲車故障頻繁,又再賄賂軍方承辦人員不實驗收過關,簽訂不實合約牟利4850萬。

    全案一審法院宣判,董座江義福被依詐欺取財、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刑6年6月,併科罰金3500萬元,並沒收中興電工違法所得20億9000多萬元。二審今早宣判,江義福依觸犯《證交法》、詐欺取財罪,合併判刑5年10月;中興電工不法所得20億9916萬維持沒收,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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