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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類外籍永居人才納就保!勞動部:截至2月已1,633人加保

    2026-04-14 16:56 / 作者 徐筱嵐
    自今年元旦開始,經許可永居且受僱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等三類對象全面納入就業保險。資料照
    為提升國際人才留台誘因,勞動部宣布自今年元旦起,經許可永久居留且受僱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等三類對象全面強制納入《就業保險法》。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今(4/14)日指出,目前全台持永居證者約4.8萬人,實際納保人數有1,633人,仍有極大成長空間,提醒雇主若未依規投保,最高將面臨保費10倍罰鍰,應儘速落實法令以確保國際人才在台安心工作。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司長陳美女表示,去年配合國發會攬才留才政策,於《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增訂第25條規定,經內政部許可永久居留並受僱工作的「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如金卡持有者)以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如梅花卡持有者)皆適用《就業保險法》的規定。

    陳美女指出,此項加保規定屬於強制性,事業單位在僱用三類符合資格的人員時,必須依法為其辦理加保,一旦納入就業保險,外國專業人才將享有五大給付保障,包括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及被保險人與其眷屬的健保費補助。

    陳美女提到,外國專業人才領取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與國人完全相同,同樣可領取投保薪資的8成,若外籍勞工失業,其隨同參加健保的眷屬,其保費也同樣能獲得補助。不過,申領失業給付或育嬰津貼等主要給付,通常仍須符合「保險年資滿一年」的規定。

    目前全台約有4.8萬人持有永久居留證,加保者卻僅有1,633人。陳美女解釋,主因是就業保險的對象限於「受僱勞工」,許多持有永居證的人員可能是透過「投資」取得身分,或是任職於國立大學的教師,後者適用的是「公教人員保險」而非勞動部的就業保險。

    陳美女提醒,各事業單位辦理加保時需在申請表上註明「專居外專」字樣,並檢附永久居留證影本等證明文件,若雇主未依規定為符合資格的員工辦理加保,一旦查獲,將面臨保險費10倍的罰鍰。將持續透過各項管道進行宣導,企業主應儘速落實法令,確保國際人才在台灣工作的安心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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