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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囤房稅2.0】多屋族改囤「假商辦、真住宅」?財部:鼓勵地方政府就非住家訂差別稅率

    2023-09-21 19:21 / 作者 吳馥馨
    《房屋稅條例》修法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就「非住家用房屋」得採縣市歸戶的方式訂差別稅率。
    行政院院會今(21)日通過針對「住家用房屋」精進房屋稅率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俗稱囤房稅2.0),但市場傳出,囤房族有意鑽法律漏洞,改囤「有居住功能的非住家用房屋」,賦稅署署長宋秀玲表示,新法增訂授權地方政府就「非住家用房屋」得採縣市歸戶的方式訂差別稅率。

    所謂「有居住功能的非住家用房屋」,常見的樣態為商辦但作住家使用。至於工業住宅目前已依使用功能來課房屋稅,也就是已依「住家用房屋」的規定來課稅,不是有心人士有漏洞可鑽的樣態。

    目前非住家用房屋的房屋稅率,供營業、私人醫院、診所或自由職業事務所使用者的稅率為3%至5%。

    宋秀玲表示,現行法令未就「非住家用房屋」特別明定是否要採取差別稅率,而且各地方政府都採單一稅率,且採行低標,也就是直接以3%來課稅。

    考量到「非住家用房屋」也可能作為住家使用,持有多戶且未作有效使用者,也應適用較高稅率。因此草案新增,也授權地方政府「得」就非住家用房屋,採以縣市歸戶的方式,來訂定房屋稅差別稅率。

    宋秀玲說,政策目的是鼓勵地方政府因其需求,就「非住家用房屋」訂差別稅率,不要只依單一稅率來課徵,避免有心人士改囤商辦等「有居住功能的非住家用房屋」。

    《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就非住家用房屋得採縣市歸戶差別稅率。賦稅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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