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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廢清法修法納再生能源設備 經濟部:樂見強化回收機制

    2026-06-17 17:57 / 作者 吳馥馨
    廢清法修正,經濟部樂見將既有再生能源設備回收機制納管。資料照,李政龍攝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昨天(6/16)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將強化再生能源設備回收管理。經濟部今(17)日回應表示,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同時,已同步建立再生能源設備回收機制,並提前規劃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經濟部樂見強化回收機制。

    經濟部表示,樂見環境部推動廢清法修法,將既有回收機制進一步納入法制管理,透過生產者責任管理方式強化回收制度,後續二部會也將共同合作,讓現行回收機制可與修法後管理制度相互銜接無縫接軌,建構更完善的循環經濟體系。

    經濟部指出,現行再生能源設備回收機制已運作多年,其中太陽光電模組自2019年起即建立回收制度,由設置者依裝置容量提撥回收費用,目前每瓩收取新台幣1,000元,作為未來模組回收、清運及資源化處理所需。原採10年分期繳納方式辦理,為簡化行政程序及落實簡政便民,自2026年7月起將改採一次性收取,確保回收責任及經費來源均已預先規劃。

    後續配合環境部廢清法修法,將太陽光電模組納入應回收廢棄物管理範圍,可進一步由生產者責任管理方式健全回收及再利用機制。

    至於風力發電設備部分,目前塔架、銅材及金屬零組件均已有回收管道,較受關注的葉片複合材料,目前環境部已結合相關部會及研究單位,提前投入循環利用技術開發,並輔導業者建立處理量能,後續進行資源化處理。

    經濟部表示,截至目前,我國再生能源累計裝置容量至今年4月已突破23.7GW;2025年全年發電量達386億度,占總發電量比率持續提升,已成為我國能源轉型的重要支柱。

    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的同時,也同步將設備回收及循環利用納入整體規劃,透過全生命周期管理,兼顧能源安全、環境保護及產業永續,並與各界攜手共創能源產業循環經濟環境,持續提升資源循環效益,實現能源發展與環境永續並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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