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天召開「加速推動馬太鞍復建及產業復原」記者會,水利署長林元鵬(左二)表示,今年汛期前將完成馬太鞍溪堤防復建工程。吳馥馨攝
經濟部水利署今(10)日表示,去年樺加沙颱風、鳯凰颱風帶來豪雨,造成馬太鞍溪土砂複合災害,水利署已全力動員,投入大量人力及機具搶險,截至昨天已疏濬馬太鞍溪1,476萬方、花蓮溪372萬方,並同時辦理堤防復建與加高工程,水利署長林元鵬表示,今年汛期前就會完成明利區、光復區堤防復建工程。
林元鵬表示,馬太鞍溪光復區段將在今年4月完成堤防復建,並於明(2027)年底完成高規格堤防加高加固工程,以及建置第二道堤防;明利區約2公里的保護工程約在今年5月完成;至於阿托莫區段,則在今年4月前優先完成鋼板樁設置,以達到防洪標準。
經濟部今天召開「加速推動馬太鞍復建及產業復原」記者會,除了河道疏濬治理,經濟部也補助製造業每廠最高20萬元的設備或生財器具修繕(復),商家設備汰換補助與援助措施,以及汽機車報廢慰助金,積極協助民眾與產業重啟生機。
經濟部表示,去年11月11日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後,其中核定特別預算85億元主要用於強化花蓮溪及馬太鞍溪河川疏濬及系統性治水,由經濟部水利署負責執行。
為強化災區製造業的復工能力,經濟部也提供「製造業災後復原設備調校補助」措施,針對機器設備修復、調校及生產場域設施修繕、生財器具修復等,每廠最高補助20萬元。
為協助受災店家及攤商減輕因災造成設備毀損負擔,以利商家、市場及早重建復工,經濟部分別提供「災後商家設備汰換補助」及「商家援助」措施,針對花蓮縣受到災損之店家及攤商提供經費援助,同時延長申請期間至今年3月31日。
此外,今年1月7日發布「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公有零售市場設施復原辦法」協助災區市場復原工作。
今年2月9日起,更加碼提供公司行號因災損報廢營業用車輛慰助方案,給予已報廢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每輛慰助金10萬元、機車(含微型電動二輪車)每輛慰助金2萬元,儘速協助災區當地的商業復甦,該方案受理申請日期至今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