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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源署組長捲入光電弊案 王美花:信任同仁推能源轉型

    2024-05-02 14:26 / 作者 吳馥馨
    光電弊案起訴卷證。台南地檢署提供
    台南地檢署上周偵結台南光電弊案,檢方將15名官商依貪污、偽造文書罪起訴,經濟部能源署官員也被捲入。經濟部長王美花今(5/2)表示,目前還沒看到起訴書全文,但經濟部還是很信任同仁努力推進能源轉型,會對同仁提供法律協助。

    台南地檢署上周起訴台南光電弊案,指官員違反「小二甲禁令」,放任業者使用承租的零碎農地賣電賺錢,涉嫌圖利金額逾91億元,將前台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林文信等人起訴。

    王美花今天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法,她在會後被問及能源署長林文信捲入光電弊案一事。王美花會後受訪表示,經濟部會提出「通案性規定」,是因為當時農委會在很短時間內變更政策,造成很多案子在處理過程中突然大轉彎,中間要謝謝能源署、農業部大家開會做決議,還是「感謝能源署同仁來承擔這個責任」,純粹是就通案來做成決議。

    是否覺得組長蒙冤?王美花說,「我們還是很信任同仁,非常努力推進能源轉型」,她表示,目前還沒看到起訴書全文,只有摘要,還是就政策來做決策。至於同仁面臨訴訟,她表示會提供法律面協助。

    經濟部能源署上周表示,本案起源為農委會(農業部前身)在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並於同年7月31日立即生效。經濟部、農業部及各縣市政府研商後,建立全國各縣市申請案「一體適用」的審查原則,「通案性」審查所有光電業者的申請案,政策上並無偏袒特定縣市、特定業者。

    2020年7月28日增訂農變要點,規定小於2公傾農地不能以用地變更方式設置太陽光電,並隨即在3天後生效。政策突襲被業者稱為「光電七七事變」。

    經濟部表示,經研商後建立的是「通案性規定」,政策上並無偏袒特定縣市、特定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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