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為何NCC只罰中嘉 不罰三立? 2位NCC委員遞不同意見書 認為應考慮重審移頻案

    2024-01-24 16:17 / 作者 戴嘉芬
    NCC今宣布重罰中嘉所屬12家系統業者共1440萬元,但並沒有對三立進行裁罰。戴嘉芬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24)宣布開罰中嘉所屬12家系統經營者共1440萬元,但此次事件緣由是三立入股中嘉,NCC只罰中嘉,立刻引發外界質疑,就連NCC也有2位委員持不同意見。王維菁等2位NCC委員認為,NCC應重新檢視中嘉移頻三立財經新聞台相關案件有無違法違規或不合理之處,NCC主秘黃文哲則強調,針對兩位委員遞交的不同意見書,下周將進一步說明。

    針對為何沒有裁罰三立引發的疑慮,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今表示,三立上層股東持股中嘉上層股東部分,是否會影響NCC對廣電事業的監理,將另案調查清楚,並列入三立電視未來評鑑換照的審查項目。

    在今日NCC委員會中,包括林麗雲與王維菁2位委員提出不同意見書,2位委員認為,三立電視在過去重大申請案中,如中嘉申請移頻三立財經新聞台、以及三立新聞台、三立財經新聞台換照、評鑑案等,三立均隱匿其與有線平台業者垂直整合情事。

    2位NCC委員認為,三立未告知、揭露其大股東及董監事投資泓順公司的重大訊息,以致NCC過去在審理三立電視相關案件時,未考量其垂直整合對產業市場秩序以及頻道平等上下架、移頻及頻道公平競爭之影響,也未能對相關案件進行相應規管與附款要求。

    因此,王維菁等2位委員認為,NCC應重新檢視中嘉移頻三立財經新聞台相關案件有無違法違規或不合理之處,若發現重大影響審理判斷之事證,則應考慮重審相關移頻案。另外,也應將本次違反附款列入未來三立電視台評鑑、換照時之考量。

    媒體問到,三立旗下頻道何時會進行下一次評鑑?NCC表示,根據《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規定,衛星頻道於取得執照屆滿三年時,辦理評鑑,並於二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評鑑文件。三立財經新聞台應於114年2月24日前提出評鑑文件,而三立新聞台應於115年10月2日前送提出評鑑文件。

    NCC主秘黃文哲強調,針對兩位委員遞交的不同意見書,下周記者會也將進一步說明。

    至於此次開罰中嘉旗下系統業者,是否為史上開罰系統台金額最高的一次?翁柏宗則表示,之前也有有線電視業者違反黨政軍條款,被開罰200萬金額更高,但各自依據的法條不同。

    戴嘉芬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