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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海峽電信案重演! NCC審議通過「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案

    2024-01-10 15:34 / 作者 戴嘉芬
    NCC宣布審議通過「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後續將依行政程序辦理預告事宜。資料照
    去年桃檢偵破二類電信業者海峽電信與詐團共謀案,海峽電信也被 NCC 裁處30萬元罰緩。為落實二類電信業者落實 KYC 用戶資料查核工作, NCC 今(1/10)審議通過「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後續將辦理法規命令之預告程序,並公布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以落實公眾參與機制。

    NCC 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表示,《電信管理法》通過施行之後,有三年過渡期,二類電信業者先前依舊版《電信法》取得的執照已在112年7月1日起失效,部分 MVNO(虛擬行動網路業者)已變成 MNO(行動網路業者)的企業客戶。有些業者想重新登記成為 MVNO,NCC 必須了解這些業者是否有能力遵守 KYC 風險管理機制指引,遂提出「申請電信事業登記注意事項」修正草案,且於今日審議通過。

    翁柏宗強調,為配合行政院打詐1.5版綱領,並落實「電信事業受理申辦電信服務風險管理機制指引」,針對擬經營用戶號碼批發轉售服務之業者,在申請登記成為電信事業時,增列應檢具之相關文件及應載明之內容如網路架構等,才能向 NCC 申請登記。

    NCC 北區處官員表示,希望申請成為 MVNO的業者,在與 MNO 業者洽談合作時,必須向對方告知將在哪一國提供甚麼樣的電信服務,讓 MNO 掌握更多資訊,包括客戶轉售號碼在內。

    至於 MVNO 業者本身有從事電信號碼批發轉售業務者,也需向 NCC 辦理電信事業登記。目前 NCC 已擬定《電信用戶號碼使用管理辦法》,但尚未有決議,委員會近期會提出討論。

    NCC 表示,先前二類電信業者共有14家,目前已有8家轉為 MVNO 業者,剩下的6家則是 MNO 業者的企業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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