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取自林宜瑾臉書
民進黨台南市立委林宜瑾被控詐領助理費1412萬餘元,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林宜瑾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台南地院今(7/2)一審重判林宜瑾7年有期徒刑,恐遭民進黨停權甚至除名。稍早,林宜瑾表示,將提起上訴。
林宜瑾表示,將提起上訴,爭取合理的裁判結果。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進一步研議相關細節,並視後續情況對外說明。
此外,林宜瑾攝助理費案遭判7年有期徒刑,依民進黨廉政規定,視涉案情節最重可能「開除黨籍」或「停權」處分。針對是否召開廉政會討論立委林宜瑾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說明,由於多數委員為大學教師,暑假期間部分委員將出國,依往例7月例會原則上暫停召開,但他也說,廉政會先前已決議,若遇有緊急或重大案件,仍可視情況召開臨時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