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核三廠。路透社
審計長陳瑞敏昨天(5/5)在立法院備詢時坦言,核四燃料棒價值80多億,送到美國要出售,但找不到買家,多年來還多花了4億多元儲存費。外界質疑,核四燃料棒為何不給核三使用?台電今(6)日回應表示,核四燃料棒為客製化無法與核三通用,核三燃料棒專利為西屋擁有、核四專利則為奇異所有。
外界關注核四燃料棒處理費用,台電表示,核燃料和天然氣及煤炭等燃料不同,核電廠的燃料棒均為量身訂做,不同核電廠不同機組的燃料棒無法通用。核四燃料棒於2018年依立法院決議外運,每年可省1.5億元。
台電說明,每座核電廠燃料棒規格都是客製化,不同核電機組無法通用。核三廠採壓水式反應爐,核四廠則為沸水式反應爐,反應爐樣式不同,所使用的燃料棒規格及配置當然也不同,且燃料棒專利分屬不同公司,無法互相通用。因此,即使核四燃料棒沒外運,也無法移至核三廠使用。
台電並表示,依立法院決議,核四燃料棒自2018年起分批外運,並於2021年全數運出。外運存放國外原廠的貯存費用約每年1.5億元,而續存核四廠內的警力維安及國內外核子監管機構檢查費用每年需3億元以上;換言之,核燃料外運每年可省1.5億元。
經濟部圖卡說明核四燃料棒不能給核三用。經濟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