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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廉政會決議北市議員陳怡君停權2年6月 涉貪遭重判會前喊「不想說脫黨參選」 

    2026-02-04 21:15 / 作者 楊亞璇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涉用人頭詐領384萬元助理費,一審判決遭重判陳怡君7年10月、禠奪公權5年。自稱「民進黨寶寶」的陳怡君今(2/4)晚赴民進黨廉政會說明,廉政會討論後決議將陳怡君停權2年6個月。

    陳怡君今晚稍早帶著厚厚一疊資料出席民進黨廉政會,「我或許是有錯,但是我罪不致死,我確實都花在公務!」哽咽喊話民進黨不要放手,她不想從口中說出脫黨參選。

    陳怡君晚間會前接受媒體堵訪表示,今天帶來的資料,自從她擔任議員以來至今,所有的公務支出1000多萬,後續因為還有很多的憑證跟收據,她還在整理,每個年度都有分開來,這些就已經有1000多萬,她確實是花用在所有的公務。

    針對陳怡君案,民進黨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晚間受訪指出,最後廉政會做出的是停權2年6個月,到底要停權多久,廉政委員會討論很久,最主要就是說,因為有兩個罪,一個就是助理費的詐取財物罪,另外一個就是不違背職務的收受賄賂罪,兩個總共被判7年10個月,這是屬於比較重的罪。

    他說明,本來有委員認為應該是要停權3年。但是因為陳怡君有親自出席來說明案情、陳述意見,有帶了不少資料來,廉政會覺得講的內容,這個整個案子狀況,當然有在上訴,會不會有機會是另外一回事,但是至少陳怡君態度非常好,陳怡君認為有些地方是做得不對,做得不對還是必須要受到國家法律的制裁,整個總和的結果就是2年6個月。

    邱透露,陳怡君於會中表示,收受賄絡沒有實際上參與,完全是助理,她不了解,但檢方不相信,但廉政委員也不能聽信一面之詞,法院一定有實質證據才會做這樣的判刑,陳怡君也覺得在詐領助理費案蠻委屈,所有人都知道辦一個活動只補貼2、3萬,但活動總是要3、50萬,她也是引用大水庫理論,但再怎麼樣用人頭助理是不對的,她也有講,終究有不對的地方,該受到處罰還是要受處罰。

    至於是否影響參選?他說,能不能參選,是台北市黨部的權責,據他所了解,只要是被停權的話,依照規定的話,黨就不會提名,「那不會提名並不妨礙她的參選的權利啦,所以也有可能她會選,也不一定啦。」

    媒體問就是脫黨參選?邱說,陳怡君有表示,希望說不要走到脫黨參選,陳怡君也對民進黨有很深的感情,但是民進黨也是有自己很嚴謹的一個信仰,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有違背清廉的事實,民進黨的9樓的會議室裡面就是「清廉、勤政、愛鄉土」,所以清廉是第一個要務,也呼籲所有的民進黨從政黨員,要很注意清廉的這件事情。

    此外,邱提及,立法院這一次修改《立法院組織法》,把助理費變成是立法委員的薪水,是從第12屆以後才開始有立法委員有適用,而地方的民意代表沒有適用,所以這一點也是呼籲地方的民意代表也要特別特別的注意一下,並不是立法院修法了就全部民意代表都有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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