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長黃敏惠。民眾提供
因應國際關稅政策變動及丹娜絲颱風重創地方經濟,嘉義市政府推動「振興經濟加碼計畫」,加碼普發市民每人新台幣6000元。市長黃敏惠今在市務會議說明,普發現金的發放對象、條件與期程,強調在嚴守財政紀律、不舉債前提下,運用歲計賸餘回饋市民,以穩定民生、支撐在地經濟。
嘉義市政府指出,普發現金對象須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一是設籍基準日為114年12月8日(含)前;二是造冊基準日114年12月24日仍設籍嘉義市(不含於發放日前死亡者)。此外,於12月8日(含)前出生的新生兒,只要在115年2月6日前完成出生登記並設籍嘉義市,同樣可領取6000元。
發放方式採兩階段辦理。第一階段採實體發放,市府自115年1月16日起,陸續寄送領取通知單至市民戶籍地址。主要發放日為115年1月24日及1月25日,連續兩天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市民可持通知單、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前往指定地點領取。若未能於上述日期領取,可於115年1月30日、1月31日,以及2月6日、2月7日,至戶籍所在地所屬聯合里辦公處補領。
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代領,須檢附通知單、法定代理人身分證與印章,以及未成年人身分證、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正本(三擇一)。如由他人代領,受委託人須年滿18歲,並備妥通知單、委託書,以及委託人與受託人雙方身分證與印章。
第二階段則採轉帳匯款方式。市民若因故無法於第一階段完成領取,可於115年3月2日至3月15日,透過線上或書面方式提出申請,採線上或書面方式辦理,相關申請網站將另行公告。經審核後,款項將於115年4月30日前撥款入帳;逾期未領取或未申請轉帳者,視同放棄,將不再發給。
黃敏惠表示,嘉義市已連續15年不舉債,成為本島首個連續7年公共債務為零的城市,此次普發現金全數運用累計歲計賸餘,不影響公共建設與既有財政規劃。她也呼籲市民支持在地消費,讓資源回流市場,帶動商圈、夜市與在地產業活絡,「市府發錢,市民花錢,嘉義市賺大錢」,共同為城市累積更多前進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