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行銷當道,經調查發現,北市府一年共有25個局處、總花費5千萬元,找了近百名網紅行銷,但效益參差不齊。如曾花70萬找6名網紅行銷商圈,但臉書按讚數慘淡,統計總按讚數後發現,平均一個讚竟得花費888元。台北市長柯文哲今(11月17日)見到統計數據,不禁喃喃唸著「找我就好了啊!」
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下午在台北市政總質詢表示,北市府許多局處行銷專找網紅拍片,經調查,一年內共有25個局處花了5千萬透過網紅拍片行銷,甚至還有局處找來的網紅開價高達1百萬元,質疑網紅價格混亂且標準不一。
王鴻薇繼續指出,網紅不僅收費標準不一,且行銷成效也參差不齊。如北市府商業處花費70萬,邀請6名網紅振興北市商圈,但有些網紅的臉書宣傳文案按讚數僅14個,有些的分享數則掛0,平均每個讚就花掉888元公帑,質疑「花這些錢值得嗎?」
王鴻薇認為,許多局處的行銷案是統包給公關公司,到底花費多少錢、網紅紅不紅也沒人知道,要求市府建立網紅名人邀請明確流程(SOP)及效益標準(KPI)。
柯文哲聽聞網紅開價百萬元後詫異回應,「哇!誰這麼貴?找我就好啊!」柯文哲隨後回應議員要求,表示「這具體要求合理」,將建立網紅行銷的相關流程及效益評估標準。
柯文哲承諾建立網紅效益標準。(圖/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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