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車輛噪音超標可重罰3.6萬,屢犯情節重大吊扣牌。資料照片
立法院今(12/9)三讀《噪音管制法》修正案,汽機車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聲音,可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限期未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
許多民眾會改裝排氣管後市上路,噪音擾民。為加強規範,立法院修法通過,機動車輛若發出超過噪音管制標準聲音,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通知其限期改善,屆時仍未完成改善,除按次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至改善完畢後發還。若一年內再度違反,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吊扣牌照6個月。
針對機動車輛噪音遭檢舉且不依規定檢驗,或經檢驗不合管制標準,與提高罰鍰,可處36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