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恩爸控1922涉有延誤就醫,指揮官陳時中昨回應1922「不具公權力」,引發討論。國民黨立院黨團今(6月10日)指出,1922每年編列龐大預算,且依法明確規範受託的民間團體或個人,在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直批陳時中的說法是出事就切割,想甩鍋給地方政府。
針對恩恩爸控1922花了143分鐘才轉送一事,國民黨日前提出恐涉及行政及法律責任,陳時中在昨天疫情記者會上回應表示,1922專線不具公權力,是委外經營的疫情通報跟諮詢服務中心。
不過,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今列舉法條指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2條及第16條,行政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的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受託行使公權力的個人或團體,在委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而根據《刑法》第10條,受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公共事務者,稱公務員。
曾銘宗表示,根據法規,1922不僅有公權力,也是《刑法》所稱的公務員,當然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陳時中「搞錯了」,應認真一點,回答問題前可先問問法務部門。
立委鄭正鈐也表示,恩恩案發生後4月16日疫情記者會,陳時中公開說明提到,恩恩爸在4月14下午5點42分、6點9分各有致電進線1922,1922處理情形是後送新北市衛生局處理,衛生局接到電話後連絡相關醫院,並於下午6點30分聯絡恩恩媽,確認恩恩情況後,119於7點6分出車、7點31分到院。陳時中當時說,了解病患家屬一向很急,但整體公務體系包括指揮中心、1922、地方衛生局或119,也都是全力做自己應該做的事情。
鄭正鈐說,陳時中在事情未有爭議時先爭功,提到是1922後送地方衛生局、1922是公務體系一環節;爭議爆發後就稱1922只是諮詢單位、不具公權力的民間委外單位。1922在恩恩案中明顯有疏失,陳時中的說法是在切割,一旦出事就諉過,民進黨現在還要甩鍋給新北市政府。
立委李德維指出,政府每年編列龐大預算支援1922專線。根據採購內容,去(2021)年耗資3.5億元,今年迄今也已花費3億元,費用遽增,但人力卻自去年1000人降至今年700人。質疑被民眾當作生命線的1922,竟交由外包單位,這樣一來,民眾打1922有意義嗎?
立委洪孟楷則在臉書提出質疑,1922過去編列多少預算辦理,且如果真的沒有公權力,何以能夠做到下列三件事,
洪孟楷表示,說一個謊,要用100個謊來圓;一樣的道理,推卸一個責任,就要面對100個無法自圓其說的過往。1922真的沒有公權力嗎,回答不了這三個問題,就請陳時中別想甩鍋,好好面對過去的不足,並且立即改進讓未來憾事不要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