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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修預算法綠營控影響救災 多名藍營立委發聲反駁

    2024-04-07 15:46 / 作者 陳祖傑
    立委洪孟楷。資料照。廖瑞祥攝
    國民黨立委提出《預算法》第83條修法,主張刪除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規定,避免淪為執政黨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立法院民進黨團對此質疑「救災錢從哪來?」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洪孟楷、王鴻薇今天都發聲反駁,其中許宇甄表示,以前民進黨在野時,也曾提案刪除第4款,不需要還沒討論就開始抹黑、抹臭。

    對於第83條修法被質疑影響救災,洪孟楷在臉書發文,批判有民進黨匿名官員及側翼利用假訊息進行政治操作,帶風向說在野黨提出《預算法》第83條修法,主張刪除可因「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提出特別預算,會讓像0403花蓮大地震「無預算」賑災,這完全不是事實。

    洪孟楷說明,《預算法》第83條是規定,行政院在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有4種情況,「國防緊急措施或戰爭」、「國家經濟重大變故」、「重大災變」,這3款都沒有爭議,也不會變動,重點是在第4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他說,地震災變完全適用第3款,而在野黨主張刪除的第4款就是因為民進黨執政後,利用特別預算法模糊空間編列了許多債留子孫特別預算為人詬病。

    洪孟楷表示,每年中央政府總預算裡面有一筆74億第二預備金以及災害預備金編列20億元,這也是中央可以馬上宣佈,行政院要先動用3億元投入做花蓮的一個搶救賑災的工作,實際上中央政府總預算每年編列2兆多預算中已經有保留預算給國家做為發生臨時性、重大性的突發事件,可以馬上立即來動用的彈性,更遑論遭逢天災重大事故,也絕對不會發生會有政黨敢擋人民救命錢預算的情事。

    許宇甄也表示,《預算法》第83條第4款淪為執政黨浮濫編列特別預算的理由,早在1996年就有「在野黨」看不過去要求提案刪除。她指出,當年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就曾以「為避免特別預算編列之浮濫,破壞正常預算體制,有必要嚴格限制特別預算編列之條件」為由,提案刪除「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而且在2013年,時任立委林佳龍再次提案刪除,並強調為了避免特別預算制度紊亂財政紀律,在非特殊急迫情形下,不應任意採用。

    許宇甄表示,蔡英文總統上任迄今,提出的特別預算總金額高達2兆5500億元,已相當於一個總預算的規模,是歷來總統之最,也是留債最多的總統,特別預算在蔡英文任內特別好花、特別好拿,如果再遇到一個總統跟蔡英文一樣特別愛濫用,國家離破產的日子就不遠了。

    王鴻薇則說,民進黨的說法與帶風向的行為是不識字,甚至可說是看不懂法條。她強調,在野黨修法主要是針對《預算法》的第83條第4款,即便將第四款刪除,依據前3款的條文仍可針對重大災變來編列特別預算。

    王鴻薇批評,民進黨現在究竟在吵什麼?還是只是在消費花蓮地震,來藉此栽贓、抹黑在野黨?她也指出,林佳龍曾提案刪除,「試問林佳龍可以修法,為何在野黨就不能修法?完全不懂這樣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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