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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市府貪官放水「防汛門維修」賺黑心錢! 涉圖利拒認罪一審重判8年半

    2024-03-04 11:56 / 作者 侯柏青
    方龍乾已遭停職。資料照。侯柏青攝
    前台北市政府水利處副工程司方龍乾(停職),涉嫌和退休同事葛震洋合開詠灃工程公司,該公司承攬防汛門維護標案時,他包庇不依約施工、驗收放水,還將膠球塞進發電機油管浮報維修費,全案不法所得約20多萬元。台北地院審理時,他不認涉貪,葛震洋則全招認,一審依圖利罪重判方8年半、褫奪公權7年;葛震洋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5年及繳交國庫80萬元。可上訴。

    方龍乾去年被起訴後,北市府將他移送懲戒法院並聲請停職獲准。方提抗告想保工作,並搬出《憲法》主張裁定影響他服公職的權利等,痛斥法院在刑案判決前不能推論他違失情節重大。懲戒法院第二審逐一打臉他的主張,裁定駁回抗告,他已確定遭停職。

    合議庭認定,方龍乾在北市府工務局水利處河川管理處高灘地機電管理站擔任副工程司,他負責北市府河濱公園機電工程設計、設施、水電採購及疏散門維護保養等作業。而老同事葛震洋2017年3月5日從北市府水利處退休後,和方龍乾等2個股東合開詠灃公司,不過,另一名黃姓股東2020年退股後,該公司2021年間收益開始由方龍乾和葛震洋平分。

    調查指出,詠灃近年以185萬元得標北市府「2021年度全市河濱公園疏散門等設施預約維護工程」,方龍乾和葛震洋為節省詠灃的品管成本,竟然不聘人,直接以每月「5000元」租用證照,方還自己製作詠澧的品質計畫書,交給葛震洋呈報北市府,方龍乾在審核時則直接放水。

    此外,北市水利處在2021年間新增「南深路閘左右岸增設方形鐵檔水設施」12項工程,方龍乾和葛震洋為了營造有3家公司參與投標的假象,讓詠澧順利得標,竟共謀偽造其他兩家人頭報價單。

    更離譜的是,方龍乾明知成美橋河濱公園下的疏散門發電機並沒有完全壞掉,只需要花1萬元維修費就可以處理,竟然在2022年底,把膠球(止洩帶)塞到發電機油管內,害站長誤認發電機已經壞掉,只得委託詠灃派員到場處理,結果竟收到一張9萬3450元的高額修繕報價單。這個轉折逼得該站只好用小額採購方式讓詠澧承攬工程,沒想到,方龍乾取出膠球後,卻委託另一間公司用1萬4753元修復完畢,一顆球就讓國庫損失近8萬元。

    此案也衍生案外案,方龍乾為了幫忙胞兄在債務糾紛中脫產,用「假買賣真贈與」的方式,將哥哥名下的台南區土地轉到自己名下,還製造900萬元的假金流,詐騙國稅局免掉贈與稅和土地增值稅,涉及偽造文書。

    北院審理時,方龍乾只承認偽造文書輕罪,矢口否認放水廠商的重罪,但葛震洋已經全盤托出並繳回不法所得,讓他沒有絲毫狡賴餘地,合議庭認定他已構成圖利罪。

    北院審酌,方龍乾身為管理人員,卻不恪遵法令,放任廠商請求租用品管人員牌照、不呈報上情,還詐騙國庫工程款項,因此在圖利罪部分予以重判8年半、褫奪公權7年,至於他另外涉及的偽造文書罪部分,也被判8個月,但此部分得以易科罰金。

    至於廠商葛震洋,由於他偵審階段全部認罪、繳回不法所得,合議庭審酌他沒有前科,在圖利罪部分輕判他2年、褫奪公權1年,為了讓他懂得尊重法治,合議庭命他在判決確定後4年內支付國庫80萬元。至於偽造文書部分則判處6月。均同意緩刑5年,以勵自新。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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