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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韻茹、吳建輝觀點:中國長期軍事、經濟脅迫 赴中旅遊「禁團令」有理由正當化 (系列2-2)

    2024-02-26 07:10 / 作者 王韻茹 吳建輝 / 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
    在中國長期以經濟、軍事脅迫下,學者認為我方以「禁團令」反制是可以正當化的。示意圖,美聯社
    我國禁止團客赴中國旅遊之法律分析(二):國際法與國際政治經濟面向

    我們在上一篇文章中,處理了台灣禁止旅行業者以旅行團之方式,赴中國旅行(俗稱之禁團令)。除了國內法面向之外,「禁團令」同時涉及國際貿易法以及國際政治經濟的面向。

    長期以來,國際貿易法的主流見解認為一個國家的違反WTO(世界貿易組織)措施,須經過WTO爭端解決機構裁決才能確定這個措施的違法性。但隨著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的系統性,大規模的違反WTO規範,並藉由違反WTO規範的貿易措施,干涉第三國的主權,脅迫該國改變政治、外交乃至於文化政策,例如諾貝爾和平獎頒獎給劉曉波,蒙古邀請達賴喇嘛到訪,菲律賓將南海爭端訴諸於海洋常設仲裁法院,加拿大扣押孟晚舟,帛琉與台維持外交關係,立陶宛接受台灣設處,澳洲要求調查新冠肺炎之起源等,皆招致中國之貿易報復,或經濟脅迫。

    因此,國際法學者思考,除了貿易法之外的規範,是否其他法律規範,得以反制中國的經濟脅迫行為?在這個脈絡下,西方國家藉由習慣國際法的反制措施,取得法律基礎,藉以反制中國的經濟脅迫行為,而歐盟最新立法通過的反脅迫工具,便是最好的例子。

    中國長期對台軍事脅迫,圖為過去中共解放軍軍艦在馬祖附近對台軍演。資料照,路透社


    未開放團客來台、決定飛行M503航路 中試圖改變蔡政府政策

    拋開技術的法律操作不談,中國長期以來對台軍事威脅以及經濟脅迫,一直試圖改變蔡政府的兩岸政策,要蔡政府接受所謂的「92共識」,中國藉由旅行團控制,僅放行旅行團至藍營執政之地方縣市,同時,時不時則對於台灣的農產品禁止進口,目前,中國尚未開放團客來台,同時,日前決定飛行M503航路,不但對台灣之國安造成威脅,對於飛安也帶來極大的挑戰。在這樣的脈絡下,台灣政府是否應/或得以限制團客到中國旅行為手段,進行反制?

    就反制措施的選擇而言,以團客對團客,中國不開放,我們就不開放,況且M503事件,除涉及國安,同時也涉及飛安,在關聯性,以及比例原則的考量下,這個措施是可以正當化的。

    具政治目的的中國團客才能消費高房價

    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看,理論上,專門從事到中國旅行的旅行團,以及希望中國團客來台灣旅行的旅行團,會成為一個相互制衡的力量。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片面的開放了團客到中國旅行,就沒有談判籌碼要求中國為相對應的開放。因此,兩種勢力相互抗衡,會達到兩邊都開放,或兩邊都不開放的結果。但是因為中國的團客,向來是以一條龍的方式經營,在台灣的中國旅行團,多數也是由中國旅行業者所主導或壟斷,因此,這方面的經濟利益,無法成為有利的遊說團體,促使台灣「禁團令」的維持。

    那希望中國旅行團來台的,還有旅館、民宿業者,因為他們長期以來,以高度不合理的價格,經營旅館民宿行業。大概也只有中國觀光客來台旅遊,具有高度政治目的,才願意消費這麼高的房價。那在「禁團令」這個議題上,他們的立場跟旅行業業者是不一致的。開放了團客到中國旅遊,似乎更難期待中國能對等的開放旅行團來台旅遊。

    經濟脅迫只對民主國家有用

    當然,這裡永遠有一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只要蔡政府,或未來的賴政府承認「92共識」,兩岸一家親,中國人不打中國人,陸客自然來,就無反制的必要。「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是個迷思、神話、謊言。香港血淋淋的例子告訴我們,當你成為中國人之後,那就是關起門來,世界也無法對你伸出援手。

    只要承認九二共識,就能兩岸一家親嗎?看看香港血淋淋的例子。圖為過去「逆風並行再見香港遊行」。資料照,廖瑞祥攝

    觀光署的「禁團令」風波,其實暴露了幾個中國經濟脅迫的根本問題。首先,中國經濟脅迫的第一個特色,經濟脅迫通常用來針對民主國家,因為民主國家的本質在於定期選舉,中國可以透過經濟脅迫行為,影響特定利害關係人,進而影響投票行為,最後藉由選舉過程,造成政權移轉,改變政策。反過來,中國作為威權國家,它的政策形成過程是不受到利害關係人,或是經濟行為者所影響的。這也是為什麼長期以來,對於威權國家制裁無法成功的原因。

    簡單來說,作為威權國家,他們的決策是不受到個人,或產業利益所左右的,更沒有政黨或任何人會質疑國家政策。國家安全優於一切,而一切都是國家安全。

    真正危害國家安全的是「經濟依賴」

    諷刺的是,國民黨以及民眾黨在質疑台灣法治蕩然無存的同時,他們不會質疑威權國家採取的措施的合法性,乃至於合理性。這是作為一個法治國家的負擔,也是台灣作為一個法治國家所應也得以自豪之處。因此,作為一個法治國家,在處理經濟安全議題時,需要更細緻的法律操作。

    國民黨立委以及民眾黨立委一再質疑的點是,何以旅行團赴中國觀光會危害國家利益?誠然,旅行團本身,或是參與旅行的個人,並不當然會危害國家安全或損及國家利益,這點無庸置疑。然而,影響國家安全的點在於:旅遊業貿易赤字,或更廣泛來說,經濟依賴的產生。這個貿易赤字,不是基於市場法則所自然產生,而是中國對於旅遊團的管制,單方面的,造成了貿易赤字。如果中國對於旅行團管制,台灣沒有相對應管制,貿易赤字只會惡化,從而影響經濟安全。

    從比較法的例子來看,美國的經濟安全相關立法,主要見諸於《國家緊急法》(National Emergencies Act),以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給總統高度的裁量權限,也給予總統在各式各樣的議題上可以介入。這裡的問題是,我們願意給國家多高的權限,介入市場。同時,在保護整體的經濟安全以及經濟利益時,願意犧牲部分經濟利益。

    念著「九二共識」就妄想能刀槍不入

    而更根本的問題,我們有多少人不把中國當作敵國,甚至於,不把中國當作外國?相信念著「92共識」的符咒,就可以神功護體,刀槍不入?

    在習近平的「戰狼外交」下,九二共識意味著「一國兩制」,一中並無各表的空間。資料照,路透社

    這個符咒的信仰者,無視於「92共識」這個詞乃是蘇起於2001年陳水扁執政時發明;無視於而1992年辜汪會談迄今已逾30年,兩岸時空背景迥然有別;無視於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而言,「一中」並無各表的空間;無視於習近平任內中國外交政策的改變,戰狼外交以及對於習近平而言,「92共識」意味著「一國兩制」;無視過去20年來,中國藉由軍艦繞台,航道設置,漁船擾台等灰色作戰,不斷挑戰台灣之主權。

    本文作者王韻茹為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吳建輝為中研院歐美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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