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重申邀盧秀燕立院備詢「於法有據」 林俊憲:她當立委也邀過地方首長

    2024-02-18 20:43 / 作者 陳康宜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主張邀台中市長盧秀燕到立法院備詢。 資料照,胡家銘攝
    台糖瘦肉精事件延燒,民進黨立委林俊憲今(2/18)表示,據釋字498號的精神,立法院可邀台中市長盧秀燕備詢,要不要來決定權在盧秀燕,「畢竟她自己當立委時也曾經邀過地方首長列席說明」。

    針對瘦肉精風波,繼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要求行政院長陳建仁進行食安專案報告後,林俊憲則主張,依《憲法》67條規定,「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提議邀請盧秀燕至衛環委員會備詢。

    不過,國民黨方面連聲砲轟,直指不符合體制,立委楊瓊瓔說,依大法官解釋釋字498號,地方行政團體自主、獨立,且中央地方各設有立法機關層級體制,地方公務員得衡酌到會說明之必要性,決定是否到會,表示台中市長負責的的監督對象是台中市議會,沒有被立委質詢的義務,台中市府也願派員說明而非備詢,大酸林俊憲「書不要讀一半,要市長立院備詢有權責問題」。

    對此,林俊憲在臉書諷刺,楊瓊瓔的金句要回贈給國民黨的立委們:「國民黨立委搞不清楚權責問題?總統沒有被立委質詢的義務」,還要吵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的藍委,應多向楊瓊瓔學學,她非常懂權責問題。

    林俊憲還說,立法院沒有要管台中市政如何,楊瓊瓔不需要模糊焦點。這次事件既然是國民黨吵著要在立法院做「全國食安專案報告」,他要請問,少了台中市府的立院報告有什麼意義?檢出的單位不來還原事實,要零檢出的單位來報告什麼?

    林俊憲指出,釋字498號的精神,就是立法院可以邀,但要不要來的決定權在盧秀燕身上,一切都有法源依據,盧秀燕應該比誰都還清楚,畢竟她自己當立委時也曾經邀過地方首長列席說明。

    林俊憲並酸,盧秀燕卻選擇逃避,拉底下的公務員當擋箭牌,那也沒什麼好說的,自稱「最在乎食安」的「媽媽市長」,原來不過如此嘛!
    陳康宜 收藏文章

    本網站使用Cookie以便為您提供更優質的使用體驗,若您點擊下方“同意”或繼續瀏覽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政策,欲瞭解更多資訊請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