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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詐騙犯罪成「國恥」羅智強籲速制定「棄保潛逃罪」

    2024-02-17 10:26 / 作者 郭宏章
    國民黨立委羅志強、吳宗憲與羅廷瑋2024.02.17召開記者會,呼籲制定「棄保潛逃罪」。郭宏章攝
    由於台灣的詐騙犯罪猖獗,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吳宗憲與羅廷瑋今天(2/17)上午召開記者會,呼籲制定「棄保潛逃罪」,對於棄保遣逃的犯罪嫌犯加重其刑,並註銷逃犯的護照,以遏止詐騙等重大犯罪。羅智強也表示,由於許多犯罪防治的破口,造成犯罪猖獗,尤其是詐騙幾乎已經變成「國恥」,甚至已經成為國安問題,羅智強批評民進黨執政8年來,一直不願意推動「棄保潛逃罪」的立法,這一屆新國會就是改革的契機,他將與吳宗憲與羅廷瑋等委員組成反詐騙立法小組,全力推動修法打擊詐騙犯罪。

    羅智強指出,台灣的詐騙集團犯罪猖獗,甚至已經囂張到可以輸出海外,變成其他國家詐騙案件的源頭,這是因為法制上的缺口,以及行政機關執行上還不夠努力,身為立委,就是要把行政機關的法治缺口補起來,因此提出「棄保潛逃罪」的立法目標,這應該是藍、綠、白的共識,民進黨方面,蔡英文政府在司法改革會議中列為結論。黃國昌過去在時代力量時,也對於棄保潛逃最也非常關心,時代力量也有提出一項修法版本,因此應該是共識度非常高的法律修正案。但這卻是問題所在,朝野共識如此高的法案,竟然是躺在立法院,完全沒通過,任由這法制缺口,趙成治安破口,

    羅智強表示,新國會是改革的開始,進行治安防漏的工作,因此羅智強與吳宗憲還有羅廷瑋三位立委,決定共同提案「棄保潛逃最」。羅智強說明,去年詐欺案共計發生38000件,蔡英文執政八年,詐欺案件成長1.8倍,一年詐騙金額高達新台幣88億元,平均每天台灣人要被騙2400多萬元。

    羅智強說,債騙案件猖獗的原因之一,關鍵在於許多詐騙通緝犯,可以棄保潛逃來規避其法律責任,因此,羅智強等三位委員基於朝野高度共識,以及參考美國棄保潛逃最的法律制度,應該明文規範,可以更多強化的法律規範作為,嚴刑嚇阻棄保潛逃度的行為。

    擔任20年檢察官的立委吳宗憲表示,台灣法律規定,對於已經被逮捕的被告,法官或檢察官可以諭知被告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替代方式,未必一定要聲請羈押,因為在台灣,羈押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通常要有逃亡或串證嫌疑才能扣押,大部分被告都沒辦法被押起來。因此,為了被告未來能夠到庭,司法單位會以交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實務上限制住居的人數遠大於要被告交保,交保的還有沒收保證金的機會。若是責付、限制住居的話,變成被告逃亡沒有成本,但對於社會是有很大成本的,警察單位要花很大心力去找回被告。

    吳宗憲也表示,根據統計,2019年起到2023年8月為止,共有5萬多人行蹤不明,這都是社會成本,對於人民安全也是一大問題。尤其是詐騙案件中,被告都賺了很多不法所得,因此司法單位諭知其一個鉅額的交保金額,但被告賠錢了,卻完全不怕賠錢,因爲錢都是騙來的,覺得錢沒什麼,但他們都派被關。因此,不能只讓被告覺得只有保證金被沒收,成本很低,必須讓這些詐騙案被告付出更大代價,必須擔負刑責,加以法制化,才能嚇阻更多詐騙案,給國人一個交代。

    羅廷瑋表示,近年來imb等多起大型債騙案,造成太多民眾受害,甚至有4人已經輕生,棄保潛逃卻是層出不窮。根據統計,民國102-104年,被判刑三年以上的被告,有3000多人棄保潛逃,包括吸金、經濟犯罪與詐騙犯都會棄保潛逃,因此必須修法防堵這漏洞,才能遏止詐騙等案件。

    有記者問到,柬埔寨對於台灣網紅「早安小雞」等人企圖拍攝造假影片等詐騙犯罪打擊行動迅速,台灣是否應該加快對詐騙犯罪的懲治,羅智強表示,像柬埔寨這樣速審速決的方式,不可能在台灣發生,因為台灣早已有完整的司法刑事審理制度。但台灣政府確實應該強化給予第一線檢察官與警察更多的資源以及法律,來加速對於詐騙集團的查緝與審判,不應該只用「速度」來檢視。羅智強強調,從民進黨政府執政的期間來看,確實在打詐的力度上需要拿出魄力,更加重視跟提升打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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