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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國島旅遊團履約保險投保僅1000萬 觀光署:未來研議提出修法

    2024-02-16 15:24 / 作者 陳祖傑
    民眾黨召開富國島旅遊團爭議協調會。民眾黨提供。
    過年期間年代旅遊旅行團在越南富國島遭丟包,旅客被要求支付720美元(約新台幣2.25萬)旅費,不支付者則只能被丟包。民眾黨立委林國成、麥玉珍與張啓楷今(2/16)天上午召開協調會,要求觀光署應積極協助受害旅客求償,並要求必須加強旅行社評鑑制度與預警機制,也提到履約保險投保僅有1000萬元是否足夠。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回應,現行的「合約履約保險額度」是多年前所訂,隨著消費物價指數上漲,業界確實有調高保險額度的需求,未來觀光署也將研擬提出修法。

    林國成指出,國際普遍對台灣觀光具有信心,如今發生丟包情事,對台灣的觀光旅遊業是重大恥辱,事情既然已經發生,必須盡速解決,因此召開協調會,請主管機關觀光署說明目前狀況以及未來如何確保消費者權益。

    麥玉珍表示,觀光發展是各國經濟來源,她也曾向觀光署表示能協助和越南政府與當地台商協調,整件事由誰負責以及後續該如何處理,觀光署應給出答案。

    張啓楷表示,這起事件相當嚴重。民眾黨對於整起事件有三面向的關注:第一、如何賠償以及賠償進度;第二是責任歸屬與懲處;第三、年代旅遊不是第一次有爭議,為何無法提前預警?往後主管機關能否未雨綢繆、公開示警,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華優質旅遊發展協會理事長李奇嶽說,他這次以個人身分出席協調會,首先對於觀光署同仁透過官方管道與人脈積極協助旅客返台表示肯定,幸運的是因在越南設有辦事處,才讓旅客順利返國。他認為,如果沒有觀光署,甚至沒有設立代表處旅遊地點,若遭遇類似事件該如何處理?例如先前的肯亞河馬團,最後是靠台商協會。

    李奇嶽表示,民間團體沒有公權力、約束力,合約履約保證機制與消費糾紛調節只有公部門才能處理,並直言觀光署針對旅遊業者的普查不易,容易流於形式。他呼籲,觀光署應完善審查機制,用「拔尖」的推薦方式,才能創造業者與旅客雙贏。

    觀光署旅行業組組長湯文琦回應,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觀光署便與品保協會以及駐胡志明市主任合作,協助讓國人安全返台。目前觀光署除了主動調查,由品保協會成立專案窗口受理消費糾紛外,正待業者回覆陳述意見。至於其他違反旅行業條例的部分,也將會一條一條進行裁處。

    湯文琦也說,若業者還有承接其他旅客業務,在停業處分後就必須轉給其他旅行業者或退費,另外後續的賠償可由履約保險給付消費者。

    至於權益受損團員高達600多人,履約保險投保僅有1000萬元,是否足夠? 湯文琦回應,現行的「合約履約保險額度」是多年前所訂,隨著消費物價指數上漲,近年來團費越拉越高,業界確實有調高保險額度的需求,未來觀光署也將研擬提出修法。至於爭議旅行社會透過官網公告,未來將會在旺季前加強宣導。

    民眾黨立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表示,整起事件除了消費者與旅行業者之間糾紛,現在還傳出有導遊、領隊也代墊旅行社款項要不回,已經屬於勞動糾紛範圍,觀光署應召集相關單位一併追縱處理。

    協調會共達成三項共識:第一、觀光署需盡速釐清整起事件的責任歸屬、裁罰與確認賠償進度;第二、未來的旅遊業者評鑑制度要有「拔尖推薦」,並精進對消費者的預警功能;第三則是消費者與旅遊從業人員的相關保障,以及履約保證保險額度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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