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核三廠。路透社
卓榮泰院長提出「新核能計畫」,以核安、核廢與民意作為三項核心原則,試圖在長期陷入對立的能源論戰中建立新的決策基準。這樣的政策設計代表一種重要轉向,能源問題不再只是政治立場的競逐,而是逐步轉化為可以透過科學驗證與制度設計處理的治理議題。三項原則的提出只是政策起點,真正的挑戰在於如何將抽象原則落實為具體可操作的制度,並建立可被社會信任的評估機制。
核安的討論長期被歷史事故所主導,社會對福島與車諾比的記憶深刻影響風險認知,使核能安全往往停留在情緒層次。現代核能技術已出現顯著變化,第四代反應爐如熔鹽堆、小型模組化反應爐與高溫氣冷堆,採取被動安全設計,透過自然物理機制進行降溫與停機,降低人為失誤與外部斷電帶來的系統性風險。這種技術演進意味著核安評估標準必須同步更新,若仍以過去針對傳統輕水反應爐建立的規範作為唯一依據,將無法真實反映新技術的風險結構。台灣若要以核安作為政策門檻,就必須建立與新世代技術相對應的風險模型與審查制度。
核廢問題長期構成核能政策最具爭議的環節,也直接牽動地方反對聲浪。不同核能技術所產生的廢料型態與數量差異甚大,小型模組化反應爐的廢料體積相對較低,部分第四代設計甚至具備再利用既有核廢料的能力,能夠縮短放射性危害的時間尺度。技術發展帶來新的可能性,但最終處置場址的選擇仍然是一項政治與社會難題。若沒有具備程序正義與透明機制的選址制度,再先進的技術也難以取得社會信任。核廢原則的關鍵不只是技術可行性,而是制度設計是否能讓社會接受風險分配的結果。
民意在三項原則中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也最容易被政治操作所扭曲。近年台灣社會對核能的態度出現變化,能源安全與供電穩定成為新的關注焦點,使支持核能的聲音逐漸增加。民意並非固定不變,而是建立在資訊基礎之上,當討論仍停留在舊核電印象,社會難以對新技術形成準確判斷。真正符合科學治理精神的民意機制,應建立在充分資訊揭露、風險透明與多元選項比較之上,使公民能在理解差異的前提下做出判斷,而非依賴簡化的支持或反對選項。
從科學治理與風險管理角度來看,卓榮泰提出的三原則最重要的意義,在於重新定義問題本身。台灣過去長期糾結於是否使用核能的二元對立,這種討論模式難以產生具體解方。新的政策框架將焦點轉移為何種核能技術可以通過核安、核廢與民意的檢驗,這使能源政策轉向一種可被驗證與修正的決策過程。當問題被轉化為技術與制度的組合,政策評估就能依據數據、模型與制度設計進行,而非僅停留在價值對抗。
台灣能源政策正站在轉型的關鍵時刻,核能議題不再只是單一技術選擇,而是整體治理能力的測試。若能建立一套以科學證據為基礎、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以社會信任為目標的決策體系,能源政策將有機會走出長期僵局。最終能決定核能去留的,不是政治口號,也不是歷史記憶,而是能否通過嚴格檢驗的科學標準與制度設計。
作者為台中科技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教師、ESG碳減量聯盟理事長、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