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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檢舉酒駕有錢領! 最高竟有3000元

    2022-11-04 10:23 / 作者 施書瑜

    酒後駕車違規又危險,因酒駕而破碎的家庭更是不計其數,今(111年)8月高雄公布「高雄市獎勵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及酒後駕車辦法」,除現行獎勵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獎勵金,再增訂檢舉酒後駕車獎勵規定,只要提供事證協助警方調查酒駕案件,因而查獲移送或舉發案件,檢舉獎金最高可領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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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雄鼓勵檢舉,祭獎金抓酒駕最高領3,000元




    高雄市警察局表示,近年來,酒駕造成的人員死傷、財物損失,已嚴重影響民眾生命財產,為獎勵民眾檢舉酒後駕車案件,嚇阻酒後駕車行為,由警察局研議增列檢舉酒後駕車獎勵金規定,今年84日公布「高雄市獎勵檢舉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及酒後駕車辦法」,除原有的獎勵機制最高可獲頒6萬元外,再增訂檢舉酒後駕車獎勵規定,民眾若提供事證協助警方調查酒後駕駛汽機車案件,因而查獲移送或舉發案件,可獲頒獎勵金,檢舉機車1,000元、汽車3,000元。



    市警局說明,市府每年都有編列獎勵金預算,為鼓勵民眾檢舉肇事逃逸案件,現再將檢舉酒後駕車納入獎勵金規定,希望能發揮嚇阻酒駕功效;民眾只要到發生地轄區分局報警或打110報案,向警方主動提供酒駕時間、地點、車牌號碼、車輛種類、顏色、行車去向或其他具體資料,並留下真實姓名及聯絡方式,警方將根據檢舉資料證據偵辦,若因此查獲或舉發酒駕案件,民眾即可申請獎金,不過如果檢舉人是汽機車之所有人,或與酒駕者同車共乘、同桌共飲不適用;警方也呼籲民眾踴躍提供具體事證檢舉,希望酒駕者勿存僥倖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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